六、工作要求_平?jīng)雎殬I(yè)技術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嚴格實施陽光招生
學院嚴格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綜合評價錄取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開展工作,堅決不錄取不符合政策的考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生源并介入綜合評價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和省政府規(guī)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二)嚴格執(zhí)行“十公開”和“六不準”
“十公開”:確保錄取政策公開、錄取資格公開、招生章程公開、錄取計劃公開、考生資格公開、錄取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guī)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錄取新生復查結果公開等。
“六不準”:不準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guī)定;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準采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錄取工作正常秩序;不準協(xié)助、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準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xiàn)金、有價證券、禮品;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