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與考試(浙江經濟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
報名與考試
第九條由學校自主命題,自行組織考試。每位考生可報考不超過5所高職提前招生試點院校。
第十條實施進程安排。
2016年12月— 2017年1月 |
完成提前招生方案的申請和報批工作。 |
2017年1月—4月 |
做好學校提前招生的宣傳工作。 |
3月10日—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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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訪問學校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zjtie.edu.cn)報名,確認報名信息無誤后下載《報名確認表》備用。 |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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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生若符合素質特長項得分條件,請在此時間提供佐證材料原件給工作人員查驗,并交復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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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
考生查詢學考折算成績或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公布分數線,獲得綜合測評資格考生名單揭曉。 |
4月12日—13日 |
上線考生訪問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在線繳費。 |
4月15日 |
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參加相應專業(yè)的綜合測評,材料要求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考生須知》。 |
4月底至5月7日前 |
公布考生總成績各項分值。 |
5月7日前 |
學校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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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將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 |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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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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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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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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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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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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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xù)遞補。 |
5月16日 |
結束網上錄取。 |
5月17日-30日 |
公示錄取名單。 |
5月31日 |
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
6月1日后 |
郵寄錄取通知書,具體日期待定。 |
第十一條報考條件:符合當年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已辦理報名手續(xù)并取得報名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在校期間無違紀處分(已撤銷違紀處分的考生允許報考),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高中生或中職生,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1、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yè),只參加該專業(yè)的綜合測評。
2、在報名和考試時需提供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或《浙江省單考單招高職報名證》。考生根據各專業(yè)限定的考生科類進行報考。
3、對于普高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語文、數學、英語、技術、自選科目成績,專業(yè)1-5要求至少2門為C等以上(含C等)且其余3科目均為D等以上,專業(yè)6-8不設最低要求。對于中職生的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不設最低要求。學考成績和職業(yè)技能考試成績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為準。
4、報酒店管理、空中乘務、表演藝術(汽車營銷與模特藝術)專業(yè)的考生,身體需符合下列要求:
(
1
)酒店管理:
a. 女性身高163-172cm,男性身高175-185cm,五官端正、膚色正常、體態(tài)勻稱;
b. 無色盲、斜視及眼科慢性、復發(fā)性疾??;
c. 聽力不低于5米;
d. 面部和四肢無明顯疤痕,無面部痤瘡和難以治愈的皮膚病; 深蹲無障礙;
e. 無精神病史,無影響身體功能的慢性疾病;
f. 口齒清楚,無口臭,無腋臭。
(
2
)空中乘務、表演藝術:
a.
空中乘務專業(yè):女性身高163cm至175cm,男性身高174cm至185cm;表演藝術專業(yè):女性身高163cm及以上,男性174cm及以上。面容姣好,體態(tài)勻稱;
b. 每眼裸眼遠視力不低于0.5(C字表);
c. 無色盲、斜視及眼科慢性、復發(fā)性疾??;
d. 聽力不低于5米,且無影響耳壓功能的疾??;
e. 面部和四肢無明顯疤痕,無面部痤瘡和難以治愈的皮膚??;
f. 無精神病史,無影響功能和身體的慢性疾??;
g. 口齒清楚,無口臭,無腋臭。
第十二條報名費:110元/人。無特殊原因,報名資料和報名費不退還。
第十三條網絡報名。
符合條件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學校招生信息網,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
第十四條身體初檢。
報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務、表演藝術專業(yè)的考生本人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學校參加身體初檢。身體初檢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選拔環(huán)節(jié)。
第十五條提前招生總成績組成。
所有專業(yè)滿分600分。普高生滿分600分=學考折算分300分+綜合測評300分(含面試和素質特長項)。中職生滿分600分=職業(yè)技能考試300分(理論知識成績+操作考試成績)+綜合測評300分(含面試和素質特長項)。
第十六條學業(yè)水平測試5門科目成績換算后分值之和,滿分為300分,由語文、數學、英語、技術、自選科目組成。其中,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各科滿分80分;技術科目滿分30分;自選科目滿分30分,自選科目由學校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成績最優(yōu)的一門,考生需在規(guī)定的查分時間核對折算成績。換算如下表所示:
等第
科目 |
A |
B |
C |
D |
E |
語文/數學/英語 |
80 |
50 |
20 |
5 |
0 |
技術/自選科目 |
30 |
20 |
10 |
3 |
0 |
確定綜合測評名單時,中學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等第和職業(yè)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均以我校網絡報名截止日之前的成績?yōu)闇?;計算提前招生總成績時,中學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等第、職業(yè)技能操作考試成績、職業(yè)技能理論知識成績均以考試院最新提供的成績庫為準,并計入總分。
往屆生的技術科目成績由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從外省轉入浙江省的學考成績,我校僅認可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成績。第十七條確定綜合測評名單。
普高生:按學業(yè)水平測試換算分值之和從高分至低分,專業(yè)1-5以各專業(yè)招生計劃450%比例劃定分數線,專業(yè)6-8以各專業(yè)招生計劃500%比例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獲得參加綜合測評資格。若出現同分,則優(yōu)先選擇學考折算分高的考生,依次為語文、數學、英語、技術、自選科目;若出現同分且最低分考生學考折算分均相同,則這些考生均獲得參加綜合測評資格。
中職生:按職業(yè)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以各專業(yè)(各類別分開計算)招生計劃500%比例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獲得參加綜合測評資格。若出現同分,則這些考生均獲得參加綜合測評資格。
獲得測試資格者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訪問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在線繳費。未繳報名費者視同自愿放棄,不得參加綜合測評。
第十八條綜合測評
1、測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通知。
2、測試內容、形式和測試方式:
(1)會計、國際貿易實務、物流管理、計算機信息管理、汽車營銷與服務:共300分
序號 |
項目 |
分數 |
|
面試 |
1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yè)相關適應能力 |
90 |
2 |
與專業(yè)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興趣特長 |
35 |
|
3 |
人文與心理素質 |
60 |
|
4 |
語言表達能力 |
35 |
|
5 |
英語口語 |
60 |
|
素質特長項 |
6 |
素質特長項 |
20 |
(2)酒店管理:共300分
序號 |
項目 |
分數 |
|
面試 |
1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yè)相關適應能力 |
65 |
2 |
與專業(yè)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興趣特長 |
60 |
|
3 |
人文與心理素質 |
50 |
|
4 |
語言表達能力 |
55 |
|
5 |
英語口語 |
50 |
|
素質特長項 |
6 |
素質特長項 |
20 |
(3)空中乘務:共300分
序號 |
項目 |
分數 |
|
面試 |
1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及專業(yè)相關能力 |
60 |
2 |
與專業(yè)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職業(yè)適應度) |
80 |
|
3 |
語言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 |
70 |
|
4 |
英語口語 |
50 |
|
5 |
才藝表演 |
20 |
|
素質特長項 |
6 |
素質特長項 |
20 |
(4)表演藝術:共300分
序號 |
項目 |
分數 |
|
面試 |
1 |
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及專業(yè)相關能力 |
55 |
2 |
與專業(yè)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職業(yè)適應度) |
80 |
|
3 |
語言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 |
70 |
|
4 |
英語口語 |
45 |
|
5 |
才藝表演 |
30 |
|
素質特長項 |
6 |
素質特長項 |
20 |
3、面試按照考生報名序號由專家考評組對考生逐一面試。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由考評組自行掌握。未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不再計算總成績。
4、綜合測評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5、素質特長項。
凡在高中段學習期間獲得的,在網絡報名截止前取得獲獎證書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證書原件給工作人員查驗的,且符合下列項目要求的,可獲得相應分值。逾期提交證書等相關材料者不予受理。
項目 |
等級 |
分值 |
備注 |
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數控技能大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可直接錄取 |
根據省考試院優(yōu)秀中職生免試升學錄取政策錄取,不占提前招生計劃 |
全國行業(yè)職業(yè)技能比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相關國家部委組織的項目 |
浙江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
一等獎 |
20分 |
|
二等獎 |
15分 |
||
三等獎 |
10分 |
||
職業(yè)技能證書 |
高級工及以上 |
3分 |
限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核發(fā)且與報考專業(yè)相關證書 |
體育 |
國家等級運動員一級 |
20分 |
|
國家等級運動員二級 |
6分 |
||
國家級前三名 |
10分 |
限體育、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團體項目限主力隊員) |
|
國家級比賽前八名、省級前三名 |
6分 |
||
省級比賽第四到八名 |
3分 |
||
文藝比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20分 |
限宣傳、文化、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聲樂、樂器、舞蹈、小品、戲曲、演講、辯論、寫作等項目 |
省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10分 |
||
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政府部門組織的學科或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 |
省級一、二、三等獎 |
10分 |
||
榮譽稱號 |
國家級 |
10分 |
限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共青團干部、優(yōu)秀團員等 |
省級 |
3分 |
同時符合上述多個條件者,同一項目取最高分;不同項目分值可累計,最高不超過20分。無符合條件者素質特長項分值為零分??忌刭|特長項在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