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招生進程安排_浙江藝術職業(yè)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八章 招生進程安排
第十四條 高職提前招生按照以下日程安排進行:
(一)2021年1月,完成方案報批工作;
(二)2021年2月,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
(三)2021年3月5日-3月21日,網(wǎng)絡報名;
(四)2021年3月26日,普高招生考生資格審核及現(xiàn)場確認;3月27日,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資格審核及現(xiàn)場確認;
(五)2021年3月27日-3月28日,專業(yè)測試和文化考試;
(六)2021年4月20日左右,考生可在學校招生網(wǎng)查詢分數(shù);
(七)2021年5月7日前,學校提前招生領導小組確定“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由校長辦公會議審定;
(八)2021年5月7日,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九)2021年5月9日-14日,考生登錄服務平臺確認“擬錄取”及“備錄取”狀態(tài);
(十)2021年5月17-30日,公示錄取名單;
(十一)2021年5月31日,根據(jù)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7月初寄發(fā)錄取通知書,完成錄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