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附則_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大學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大學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jīng)學校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九條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大學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jīng)學校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九條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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