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學(xué)院2016年本科招生專業(yè)考試要求及內(nèi)容(音樂教育)
音樂教育
專業(yè)要求:
考生應(yīng)掌握聲樂、鋼琴或其它一種中外樂器等表演技能;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練 耳技能;具備一定的音樂知識、語言表達(dá)能力及較高的文化素質(zhì);明確音樂教育專業(yè)培養(yǎng) 的是全面發(fā)展的復(fù)合型音樂教師。考生可根據(jù)自己的音樂技能特長情況,在下列三個(gè)考場 中選擇其中之一參加考試(報(bào)名確認(rèn)后不得更改),并根據(jù)各考場的要求,填報(bào)一試、二試 曲目,一、二試曲目不得重復(fù)。進(jìn)入二試后須提交考生本人寫作的有關(guān)音樂的文章(散文、 詩歌除外)1 篇,字?jǐn)?shù)要求 1000-1500 字。
招考方向 |
考試安排 |
考場號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nèi)容 |
音 樂 教 育 |
一 試 |
考場一 |
器樂 |
1、器樂作品 1 首(考場備有鋼琴,其他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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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自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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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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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聲樂作品 1 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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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場二 |
聲樂 |
聲樂作品 2 首(中外作品各 1 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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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場三 |
鋼琴 |
鋼琴作品 2 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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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試 |
考場一 |
器樂 |
1、 器樂作品 1 首(考場備有鋼琴,其他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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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自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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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 |
2、 聲樂作品 1 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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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針對考生提交的文章進(jìn)行提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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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場二 |
聲樂 |
1、 聲樂作品 2 首(中外作品各 1 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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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器樂作品 1 首(中外作品均可??紙鰝?/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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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樂 |
有鋼琴,其他樂器自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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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針對考生提交的文章進(jìn)行提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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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場三 |
鋼琴 |
1、 鋼琴作品 2 首(奏鳴曲快板樂章 1 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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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曲 1 首,中外作品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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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 |
2、 聲樂作品 1 首(中外作品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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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針對考生提交的文章進(jìn)行提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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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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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基礎(chǔ)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 |
考試注意事項(xiàng):
1、音樂教育招考方向的音樂技能考試,按抽簽號次序進(jìn)行,考生必須提前候場,過號 取消考試資格。
2、音樂教育招考方向考場備有鋼琴伴奏人員(考生自帶樂譜,也可自帶伴奏)。
3、考生因鋼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簽號次序考試者,將取消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