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監(jiān)督機制(浙江外國語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九、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校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學校紀委全面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監(jiān)督電話:0571-88219523
3.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申請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現象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進行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