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四、選拔程序)
四、選拔程序
1、初審原則。我校將組織自主招生專家組對報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主要審核考生高中階段思想品德狀況、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綜合素質、特長潛質與申報專業(yè)的匹配性等,同時兼顧生源質量與區(qū)域分布的合理性、各專業(yè)招生規(guī)模,審核通過者方可取得參加選拔測試的資格。
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中國科協等有關部門官方網站公示的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和科技類競賽獲獎學生名單、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獎學生名單中獲得以下獎項并報考相應專業(yè)的學生取得初審合格資格后,可免于筆試直接參加面試: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學生。具體競賽名稱: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
(2)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qū)競賽中獲得一等獎的學生。具體競賽名稱:全國高中數學聯賽(省級賽區(qū))、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復賽(省級賽區(qū))、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
(3)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的學生。
2、考核辦法。航模類考生測試項目為筆試、飛行操作測試、室內制作三部分,免于筆試類考生直接參加面試,其他類考生須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測試科目為數學、物理、化學、英語、語文、航空航天技術,考生根據選報專業(yè)參加相應科目的筆試。面試主要考察學生專業(yè)潛質、綜合素質等方面的情況。
3、資格確定。
(1)航模類考生將依據筆試成績、飛行操作測試成績、室內制作成績的總分,分項目擇優(yōu)確定合格名單;參加筆試和面試的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加面試成績,分專業(yè)擇優(yōu)確定合格名單;只參加面試的考生依據面試成績,分專業(yè)擇優(yōu)確定合格名單。所有名單經上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后,確定為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優(yōu)錄候選人。
(2)優(yōu)錄候選人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無異議后,確認為我校自主招生優(yōu)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