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其他_濱州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粕究普猩鲁?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條新生復查:未能獲得專科畢業(yè)證書的,不得報到入學,取消其入學資格。專升本新生報到后3個月內,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學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由學校負責清退,并負責善后事宜。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濱州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試行)》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調整專業(yè)政策:專升本類學生不得申請調整專業(yè)。
第二十二條學費標準和退費辦法:學費執(zhí)行魯價費函[2018]72號批復的《濱州學院學分制收費標準》中相應專業(yè)的標準。退費按照魯價費函[2018]72號批復的《濱州學院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學生資助政策
1.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及社會獎(助)學金等。
2.銀行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憑錄取通知書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3.勤工助學:濱州學院為學生設立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
4.濱州學院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貧困學生實行學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綠色通道等多項資助措施。
第二十四條學校不以任何名義舉辦專升本輔導班,不編印專升本考試相關資料。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對以濱州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濱州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聯系方式
地址:山東省濱州市黃河五路391號
郵編:256600
電話:0543—3190200,3190201
網址:https://zsjy.b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