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國際海運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報名:2016年3月11日至4月5日)
浙江國際海運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6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高等職業(yè)教育招生綜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1號文件)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fā)《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5年高職提前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5〕5號文件)的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一、學校全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yè)技術學院
二、英文名稱:Zhejiang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llege
三、學校國標代碼:13853
四、浙江省招生院校代碼:0111
五、辦學類型:公辦
六、辦學層次:普通高職
第三章 招生機構
浙江國際海運職業(yè)技術學院設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提前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設招生綜合組、命題測試組、紀檢監(jiān)察組三個工作組,具體負責高職提前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專業(yè)
總計劃數為225人,其中理科80人,文科5人,文理兼招140人。具體招生專業(yè)、計劃數如下:
序號 |
專業(yè)名稱 |
人數 |
學 制(年) |
招收對象 |
1 |
航海技術 |
15 |
3 |
普高理科 |
5 |
3 |
普高文科 |
||
2 |
輪機工程技術 |
15 |
3 |
普高理科 |
3 |
船舶電子電氣技術 |
10 |
3 |
普高理科 |
4 |
船舶工程類專業(yè)群(含2個專業(yè):船舶工程技術、船舶檢驗) |
20 |
3 |
普高理科 |
5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20 |
3 |
普高理科 |
6 |
報關與國際貨運 |
20 |
3 |
普高文理兼招 |
7 |
計算機信息管理(含三個方向:網絡技術方向、電子商務技術方向、數字媒體技術方向) |
30 |
3 |
普高文理兼招 |
8 |
國際郵輪乘務 |
40 |
3 |
普高文理兼招 |
9 |
食品檢測技術 |
20 |
3 |
普高文理兼招 |
10 |
應用英語 |
20 |
3 |
普高文理兼招 |
11 |
船舶工程技術(中烏合作) |
10 |
3 |
普高文理兼招 |
第五章 報考條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并已辦理報名手續(xù)的普高文理科畢業(yè)生。
二、學業(yè)水平測試全部科目均為合格及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均為合格及以上者。
第六章 報考說明和要求
一、上述各專業(yè)招生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除航海類專業(yè)(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可以兼報外,每個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專業(yè),所有考生只被一個專業(yè)擬錄取和備錄取。
二、報考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
1、報考航海類專業(yè)的學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交通運輸部行業(yè)標準——《海船船員體檢要求》(JT2025-93)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于調整有關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員[2010]306號的文件要求。航海技術專業(yè):身高165cm 及以上,雙眼裸視力4.7(0.5)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9(0.8)及以上;辨色完全正常。輪機工程技術專業(yè):身高155cm 及以上,雙眼裸視力4.6(0.4)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0.6)及以上;無紅綠色盲。船舶電子電氣技術:無紅綠色盲。
2、報考國際郵輪乘務專業(yè)招生條件及要求:女生身高160cm 及以上、男生身高170cm 及以上;五官端正,無紋身,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口齒清楚,無色盲、色弱。
第七章 報名方式
一、凡符合條件的浙江省內考生均可參加報名。
二、考生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須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zjzs.net),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考生須如實填寫相關內容。
三、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浙江國際海運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通過審核后可以從浙江教育考試院網站上打印,須加蓋考生所在學校的公章);
2.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A4紙上)和《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
3.蓋有考生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表;
4.蓋有考生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相關選修課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
5.提供當地縣級及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體檢表可以從我校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網站下載)。不符合專業(yè)身體要求的考生則不予參加綜合測試。
四、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五、材料遞交:考生須將書面材料郵寄至學校招生與就業(yè)指導辦公室(浙江省舟山市臨城新區(qū)海天大道268號,郵編316021),也可面呈。只接受郵政特快專遞即EMS,請勿使用其他快遞公司快遞。
請在信封上注明“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六、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有關報名要求和資格對申請考生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學校招生網站公布初審合格名單,報名考生可直接從學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八章 選拔和錄取辦法
我校提前招生以考生中學綜合素質評價合格為前置條件,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以參加學校組織的提前招生測試。測試分為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兩項,每項滿分為100分。
一、學業(yè)水平測試
我校2016年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共五門,均采用考生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對應科目的等第再折成標準成績。每門科目折算成績滿分均為20分。各科目的具體等第折算標準成績如下表:
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第 |
A |
B |
C |
P |
折算的標準 成績 |
20 |
18 |
16 |
12 |
二、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我校2016年綜合素質測試分專業(yè)以面試形式進行,具體內容包括專業(yè)認識(30分)、英語口語(20分)、語言表達(20分)、儀表儀態(tài)(10分)、特長展示(20分)。
三、考生成績合成
總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50% +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50%計算而成,分數保留兩位小數。
四、錄取規(guī)則和程序
1.錄取規(guī)則。在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并以志愿優(yōu)先的錄取原則,擇優(yōu)錄取,直到錄取額滿為止;若報考人數不足計劃的150%,則按實際報考人數的85%確定擬錄取和備錄名單;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錄取。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考生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優(yōu)先排序錄取。若上述二項成績仍相同,則按學業(yè)水平測試中英語、數學、語文模塊成績優(yōu)先排序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2.確定擬錄取與備錄考生名單。根據錄取規(guī)則,按照專業(yè)招生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錄取”名單;按照專業(yè)招生計劃1:0.5的比例確定“備錄(含順序號)”名單(遇該專業(yè)備錄人數不足計劃數的0.5倍時,則按實際人數確定備錄名單);并將考生錄取情況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狀態(tài)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
考生可同時被多所院?;蛲凰盒2煌瑢I(yè)擬錄取和備錄取。
3.考生選定錄取學校。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查詢本人所報考各院校(專業(yè))錄取情況。被擬錄取的考生,可選定其中1所院校(專業(yè))作為錄取結果??忌惠嗊x擇結束后,已被正式錄取考生的其他學校擬錄和備錄資格隨之失效。院校的缺額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順序遞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4.辦理錄取手續(xù)。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yè)錄取工作結束,學校按規(guī)定辦理錄取手續(xù)。
已被我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后續(xù)各類普通高校招生。
第九章 實施進程安排
一、考生報名:2016年3月11日至4月5日;
二、材料遞交:從報名時起至4月5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三、學校資格審查:4月8日截止;
四、資格審查結果查詢:網上報名3個工作日后;
五、考生報到(現場確認、繳費、簽訂誠信承諾書、領取準考證、熟悉場地):4月15日,截止時間17:00(以具體通知為準);
六、學校測試時間: 4月16-17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七、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考生錄取情況,并在學校招生網站公示:4月29日;
八、錄取情況提交: 5月7日,向浙江省教育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提交錄取情況。
九、完成錄取手續(xù):5月30日前。
第十章 收費
學費收?。汉胶<夹g、輪機工程術、應用英語專業(yè)6000元∕學年;船舶工程技術(中烏合作)16000元/學年,其他專業(yè)6600元∕學年(浙價費【2014】240號)。
第十一章 招生監(jiān)督與違規(guī)處理
一、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標準,確保質量。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80-2095018。
二、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忌邢铝星樾沃坏?,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二章 附則
一、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二、本章程僅適用于2016年浙江國際海運職業(yè)技術學院提前招生工作。
三、本招生章程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yè)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臨城新區(qū)海天大道268號
浙江國際海運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yè)指導辦公室
郵編:316021
聯(lián)系電話:(0580)2095114 2095036(兼?zhèn)髡妫?209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