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綜合評價測試規(guī)則_神木職業(yè)技術學院2019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六章 綜合評價測試規(guī)則
第十七條 綜合評價總分為300分。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高中學業(yè)水平各科目考試成績由省招辦提供,各科目成績合計折算后滿分為70分,高中期間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省招辦提供,折算后滿分為80分,職業(yè)適應性測試結果由我院評判,滿分為150分;“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文化基礎與職業(yè)技能測試結果由我院評判,滿分為300分,其中文化基礎滿分為120,職業(yè)技能測試滿分為180分。
第十八條 評價辦法。
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學業(yè)水平滿分70分,每門課滿分10分,其中成績A折算為10分、B折算為9分、C折算為8分、D折算為7分,將學生7門課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級折算成績后累加計入總成績。生源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總分為80分,其中A折算為80分、B折算為70分、C折算為60分,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折算成績后計入總成績。按下表評分:
神木職業(yè)技術學院2019年綜合評價入學考試評分表1
(滿分300分)
準考號:姓名:身份證號:
學業(yè)水平(滿分70分) | 生源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滿分80分) | 職業(yè)適應性測試(150分) | 總分 | |||||
職業(yè)適應性筆試(90分) | 面試 (60分) | |||||||
A(10分) | B(9分) | C(8分) | D(7分) | 折算得分 | A(80分)、B(70分)、 C(60分) |
|
| |
門 | 門 | 門 | 門 |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在一張試卷上綜合考核學生的語文、數(shù)學、英語知識,總分120分,每科各40分。共安排兩場考試,考生可以任選一場。按下表評分:
神木職業(yè)技術學院2019年綜合評價入學考試評分表2
(滿分300分)
準考號: 姓名: 身份證號:
文化基礎測試(120分) 語文、數(shù)學、英語(各40分) | 職業(yè)技能測試(180分) | 總分 | |||||
職業(yè)技能實操測試(120分) | 面試 (60分) | ||||||
|
|
|
| ||||
第十九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為基本遵循。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專業(yè),考生必須依據(jù)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學??扇∠浔活A錄取或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