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2019年三位一體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結合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13288,浙江省招生代碼:0122。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第七條 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第八條 辦學地點:校本部(紹興市群賢中路279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院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xié)調、指導和監(jiān)督,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院監(jiān)察處實施全程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監(jiān)督電話:0575-88348686。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yè)(類) |
招生人數(shù) |
選考科目要求 |
財會類 |
20 |
不限 |
紡織類 |
30 |
技術 化學 歷史 |
1.選考科目要求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已公布的2019年統(tǒng)一高考選考科目一致。
2.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yè)(類),不得兼報。
3.財會類一年后由學生自主選擇分流至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yè);紡織類一年后由學生自主選擇分流至紡織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yè)。
4.男女比例不限。
5.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三條 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材料上傳:2019年3月1日至3月24日;
2.書面評審:3月25日至4月5日;
3.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4月6日至4月14日;
4.網上打印準考證:4月17日至4月19日;
5.考生報到與測試時間:4月20日至4月21日;
6.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查詢:綜合素質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通過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成績。
第十四條 報考條件
已經參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學業(yè)水平測試(含語文、數(shù)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等10門)均在D等及以上,且所有科目學業(yè)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累計總分在64分及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報考的學業(yè)水平測試中信息技術與通用技術只計一門,按等級高的計入,綜合素質評價不低于P等。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換算: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D等計6分。
2.學業(yè)水平測試均在D等及以上,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不低于P等),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也可以報考: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qū)競賽三等獎及以上(不含省級競賽A組、B組的選拔賽獲獎或預賽獲獎),具體包括全國高中數(shù)學聯(lián)賽(中國數(shù)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 (中國化學會主辦)、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lián)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lián)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
(2)科技創(chuàng)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三等獎(含)以上;或獲得發(fā)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須第一發(fā)明人)。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優(yōu)勝獎(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在高中階段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并獲得A級證書。
(5)體育特長類:在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跆拳道、體育舞蹈、定向越野體育項目中,高中階段獲得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或高中階段在省級教育部門、體育部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八名(限個人項目)。
第十五條 報考方式
1.網上報名:2019年3月1日至3月24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招生網(http://zsxx.ypc.edu.cn/),根據(jù)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xù)。
2.材料遞交:考生需在2019年3月1日至3月24日將有關報名材料掃描或拍照后上傳報名系統(tǒng)(要求JPG格式),文件內容必須清晰。
具體申請材料如下:
(1)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申請表(網上報名后系統(tǒng)中直接打印,本人簽名,并加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2)獲獎證書(只須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語言文學和藝術體育類獲獎證書);
(3)身份證(正反兩面);
(4)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報考理由、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shù)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須考生本人手寫(不接受電腦打印件)。
第十六條 書面評審
1.2019年 3月25日至4月5日,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jù)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xiàn)以及個人陳述情況,進行評定,滿分100分。
2.學院根據(jù)書面評審成績原則上按不超過各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數(shù)5倍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獲得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如報名人數(shù)不足各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數(shù)的5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huán)節(jié)。
3.符合第十四條報考條件2的考生,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語言文學和藝術體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考生,經專家委員會認定,直接獲得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三位一體”綜合測試資格,不占通過書面評審的人數(shù)比例。
4.2019年4月6日起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書面評審結果。
第十七條 繳費
1.收費標準:學院對獲得“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收取考務費,標準為140元/人。
2.繳費時間:2019年4月6日至4月14日。
3.繳費方式:通過書面評審和資格審查的考生,需登錄個人報名系統(tǒng),通過網銀在線繳費或支付寶/微信掃碼繳費,完成報名工作。繳費截止時仍未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名考務費概不退還。
第十八條 打印準考證
2019年4月17日—4月19日,完成報名的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
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試和錄取辦法
第十九條 綜合素質測試
1.測試地點: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紹興市群賢中路2799號),詳見準考證及現(xiàn)場公告。
2.測試時間:2019年4月20日—4月21日。具體測試時間詳見準考證??忌鷳{身份證、準考證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候考區(qū),在工作人員指引下考前隨機抽簽確定測試室。
3.測試內容與形式: 綜合素質測試采用現(xiàn)場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專業(yè)潛質和創(chuàng)新能力等,每位考生用時不超過10分鐘。
4.成績評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合格考生即取得三位一體招生錄取入圍資格,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十條 錄取辦法
1.錄取批次: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三位一體招生專業(yè)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2.志愿填報: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合格考生須第一志愿填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且報考專業(yè)必須與入圍專業(yè)對應,否則無效。
3.錄取規(guī)則:學院按各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數(shù)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shù)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若仍相同,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綜合成績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30%+高考文化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50%
其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7分,D等計6分。
4.錄取人數(shù):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shù)未到各專業(yè)(類)招生計劃數(shù)的110%,則錄取人數(shù)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shù)的85%以內。
5.轉專業(yè)政策:“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轉專業(yè)政策按照《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轉專業(yè)(類)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其他要求
1.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忌邢铝星樾沃坏?,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xiàn)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xiàn)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2.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jù)教育部等部門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梢圆挥桎浫 ?、“學校有關專業(yè)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yè)均不予錄取。
第六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二條 被學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guī)定的期限內到院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必須在報到日前向學院書面請假,假期不得超過2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根據(jù)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院按教學培養(yǎng)成本收費,嚴格按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學院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yè)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院聯(lián)系方式:
學院地址:紹興市群賢中路2799號 郵編:312069
聯(lián)系部門: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575-88345700
傳 真:0575-88325662
學院網址:http://www.ypc.edu.cn
招生網址:http://zsxx.ypc.edu.c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