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做好2017年學年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班級: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guān)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以及《蘭州外語職業(yè)學院學籍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目前招生就業(yè)處學籍科對在校學生進行學籍核對和學年注冊,要求各系組織班主任認真做好此項工作,具體核對內(nèi)容和要求如下: 1、考生號:參加高考時由教育行政部門編寫的號碼,已入教育部學籍庫; 2、學號:是由學校教務處統(tǒng)一編制的號碼,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學籍科聯(lián)系更正; 3、姓名:指參加高考時所使用的名字,按學籍學歷管理規(guī)定,如有更名的學生(含別字、缺字、或“*”、“?”、“空格”代替的字)需攜帶戶籍證明原件、身份證復印件,改姓的學生除上述證件外,還需攜帶《公證書》到學籍科進行備案上報; 4、性別:一般情況下不允許更改,如確屬地方招辦或?qū)W生自己填、涂表造成的錯誤可以申請更正,需攜帶戶籍證明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到學籍科進行備案上報; 5、出生日期:不允許更改,如確屬生源所在地招辦、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qū)W生自己填、涂表造成的錯誤,需攜帶戶籍證明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guān)佐證材料到學籍科進行申報; 6、身份證號:不允許更改,如確屬生源所在地招辦、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換證或?qū)W生自己填、涂表造成的錯誤,需攜帶戶籍證明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變更)證明原件到學籍科進行申報; 7、政治面貌、民族沒有特殊情況不允許變更,如確有錯誤請與學籍科聯(lián)系; 8、生源所在地是指父母親或本人戶口所在地,精確到省、市、縣(區(qū));如確因高考后父母工作調(diào)動或戶籍變更,請攜帶父母工作單位證明、戶籍證明原件、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本人的戶籍證明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到學籍科更正(父母無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村、鄉(xiāng)鎮(zhèn)或社區(qū)、街道證明函件) 9、請通知2015級未注冊的學生盡快注冊,逾期未注冊學生將上報學生處進行處理; 10、表中無學生信息的,要求學生本人自帶身份證、學生證到學籍科(1號教學樓413辦公室)查詢核對,如仍有不明事宜致電2185520咨詢; 11、信息核對無誤后須經(jīng)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其他人不能代簽,如出現(xiàn)問題各負其責; 12、2015級學歷照片信息在學信網(wǎng)上核對有誤的同學,請及時到學籍科進行更正; 13、核對時間:2017年8月17日至8月22日; 14、本次學年注冊所有信息關(guān)系到學生學籍、學信檔案、學歷、電子注冊、畢業(yè)證書、人事派遣等相關(guān)工作,如由于個人疏忽造成的后果,由具體負責人和學生本人承擔。 特此通知
招生就業(yè)處 2017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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