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投檔錄取及公示
2017年5月8日至9日,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按照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將填報了梧州學院志愿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全部投檔,由梧州學院根據(jù)本校招生簡章公布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一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進行二志愿投檔錄取。投檔錄取結束后,梧州學院根據(jù)招生計劃完成和生源情況確定是否進行征集志愿。 梧州學院根據(jù)公布的錄取原則確定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提交錄取名單經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審核通過后,于5月10月在梧州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210.36.200.10:8080/indexz.asp)進行10個工作日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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