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普通及對口高考錄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政策不能再參加普通高考及對口招生考試,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 2.單獨招生未完成計劃轉(zhuǎn)為普通高考招生計劃。 3.單獨招生無外語語種限制,學校各專業(yè)外語課程僅提供英語教學。 4.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yè)辦公室負責解釋,以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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