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生注意事項
(一)報考木笛專業(yè)的考生可登錄我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w.sccm.cn)免費下載相關譜例。 (二)各專業(yè)收費標準一律按當年相關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附中六年制中專實行分段制,即初中三年后,經考核,思想品德和成績合格即升入高中階段學習,學費以當年高中新生學費為準。 (三)為保證招生質量,增加監(jiān)督機制,招生委員會將對部分專業(yè)進行抽查,其抽查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yè)考試最終成績和錄取依據。 (四)新生入學后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不接受函報??忌乘蕖⒙觅M和體檢費一律自理。 (六)成都市的新生不遷戶口,省內其它地區(qū)及省外的所有新生均須遷移戶口(非大成都的新生必須在入學時將戶口遷入我校,高中畢業(yè)時我校才能統(tǒng)一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否則學生必須返回原戶口所在地參加高考,一切手續(xù)自理)。 (七) 已錄取的考生如放棄入學需本人及家長寫申請并在開學報到后兩周內交到招生處,逾期不予辦理退錄手續(xù),因此而造成來年不能 參加招生考試及 錄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負。 (八)本簡章由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地址郵編:610021成都市新生路6號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 咨詢電話:學院招生處(028—85430270) 附中錦江校區(qū)(028—85430479) 附中新都校區(qū)(028—8939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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