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結果公示與備案
第二十八條學校在預錄取之前通過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向省招生辦報送參加測試考生名單及成績庫。 2017年4月6日前,學校將入學申請者預錄取名單通過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第二十九條入學申請者于2017年4月10日至14日持預錄取通知書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西安理工大學蓮湖校區(qū)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學校錄取資格。 第三十條按照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4月19日至20日,學校到省招辦為已報到注冊新生辦理錄取正式備案手續(x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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