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通過復試的考生于2月14日14:00——17:00到二號教學樓103室繳納三試(面試)費用,憑準考證可代辦。 2月15日三試(面試)按準考證號順序分三組進行面試。 上午面試的考生(準考證號:201704110001——201704110871)于8:00在操場集合,統(tǒng)一帶入候考室。 下午面試的考生(準考證號:201704110876——201704111646)于13:00在操場集合,統(tǒng)一帶入候考室。 注:參加三試(面試)的考生不得私自更改考試時間、順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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