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模式與原則、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二章招生模式與原則 第四條招生模式。采用“高職提前招生”模式。 第五條指導思想。要以有助于學院科學、合理、有效地選拔人才,有助于促進中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有助于體現考生與我院依法雙向互動選擇的平等權利為目的,逐步完善與我院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yǎng)目的相適應的多元化選拔錄取機制。 第六條招生原則。堅持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嚴格規(guī)范高職提前招生的各項工作程序,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組織機構。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紀檢監(jiān)察室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宣傳錄檢組、測試考務組、紀檢監(jiān)察組、安全保衛(wèi)組和后勤保障組。 第八條職責分工。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提前招生工作,制訂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制訂實施方案,討論并決定招生和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宣傳錄檢組負責編制和發(fā)布提前招生方案、提前招生章程、提前招生簡章,實施開展招生咨詢與宣傳;紀檢監(jiān)察組負責監(jiān)督考試、錄取過程的各項政策和規(guī)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測試考務組負責綜合測評、考試考務安排等工作;安全保衛(wèi)組負責安全保衛(wèi)工作;后勤保障組負責校園網絡和全程攝像設備技術維護,收繳報名費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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