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業(yè)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理、工、文、經、管、法、藝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是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隊資格的學校,隸屬于北京市。學校有著優(yōu)良的體育傳統(tǒng),非常重視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和培養(yǎng)工作。近年來,在國內外多項體育比賽中屢獲殊榮,尤其在棒、壘球項目上,學校優(yōu)勢明顯、成績出眾,是中國大學生體育協(xié)會棒壘球分會主席單位,在國內高校中具有較大的影響力。根據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的需要,2017年我校將繼續(xù)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具體相關事項如下: 一、招生項目與計劃 棒球計劃招生9人,壘球計劃招生9人。 注:1、以上計劃面向全國,不列分省計劃,如無合格生源,可減少招生計劃。 2、未列舉的運動項目不安排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二、招生對象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具有本簡章所列項目體育特長,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yè),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三、報名與測試 1、 報名時,請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及所在學校介紹信來校報名。 2、 報名時,需提交近三年參加省級(含)以上比賽的成績證明復印件以及運動員等級證書復印件,同時攜帶原件以備核對。 3、 報名時間:2017年3月10日(現(xiàn)場錄入考生基本信息,并采集本人計算機圖象) 4、 報名地點:北方工業(yè)大學招生辦公室(北京市石景山區(qū)晉元莊路5號) 5、 測試時間:2017年3月11-12日(8:00—16:00) 6、 測試項目與評分標準:詳見分值表。 7、 聯(lián)系人:邵恒忠 8、 聯(lián)系電話:13911993292,01088803090,88802786。 四、選拔與認定 1、學校成立由校級領導、相關黨政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策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并審核、批準由體育專項測試專家工作組提交的擬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名單。 2、學校成立由體育教研室相關領導、相關運動項目的校內外專家組成的體育專項測試專家工作組,負責制定體育專項測試標準和測試程序,并依據體育專項測試成績以及項目建設需求,提出擬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名單。 3、我校將依據考生參加我校體育專項測試的成績,擇優(yōu)認定部分品學兼優(yōu)、體育專項特長突出的考生,進入我校2017年度高水平運動隊專業(yè)測試合格名單。 4、進入我校2017年度高水平運動隊專業(yè)測試合格名單的考生,本著自愿原則,與我校招生辦簽訂《北方工業(yè)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招考協(xié)議》。對于設置省級高水平運動隊資格測試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考生,須首先獲得相應的省級高水平運動隊資格認定后,方可簽訂上述協(xié)議。 5、與我校簽訂招考協(xié)議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必須按照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并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tǒng)一招生考試。 五、錄取原則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經我校認定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經規(guī)定程序公示無異議者,分以下三個層次錄取。 1、對于獲得國家一級、健將、國際健將稱號的專項測試成績突出考生,由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文化課考試規(guī)定,對其全面考核后決定是否錄取。此類考生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總數的20%。 2、對于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突出(二級以上),確有培養(yǎng)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績需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數線的65%,且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今年錄取高水平運動隊總數的30%。 3、對于經體育專項測試認為確有培養(yǎng)前途、我校體育運動隊建設確實需要的部分考生,文化成績需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數線。 對于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線、二本線的省份,按照各省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約束與監(jiān)督 1、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錄取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派員全程參與、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2、學校確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合格名單將于第一時間公布在本校以下網址:(www.ncut.edu.cn/招生就業(yè)/本科生招生/藝術體育招生)。同時,該名單將按規(guī)定報送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將以適當方式公示該名單,教育部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為:www.chsi.com.cn)對各招生學校的此類名單進行集中公示。未經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3、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要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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