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青島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青島科技大學 學校代碼:10426 第四條 學校地址: 嶗山校區(qū): 青島市松嶺路99號 郵政編碼:266061 四方校區(qū): 青島市鄭州路53號 郵政編碼:266042 高密校區(qū): 高密市杏壇西街1號 郵政編碼:261500 濟南校區(qū): 濟南市文化東路80號 郵政編碼:250014 第五條 辦學性質:國有公辦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成立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zhí)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具體負責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九條 招生計劃。學校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內夏季高考生源,總計劃數為150名。具體招生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和招生計劃如下表:
注:最終招生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和招生計劃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最后公布為準,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綜合評價招生各專業(yè)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管理部門要求執(zhí)行。 第十條 報名條件。具有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高中三年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社區(qū)服務和1周社會實踐,并完成不少于6學分的考察探究活動(研究性學習、研學旅行、野外考察等);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培養(yǎng)潛質,學業(yè)水平考試10門科目全部合格(2019屆及之前的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要求6A4B以上),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請報考: 1.一類條件:高中階段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20—2021學年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通知》中規(guī)定的部分賽事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者。具體賽事見下表:
2.二類條件: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某一學科領域有特長并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及以上者。 (2)科技創(chuàng)新類:高中階段積極參加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并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者。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在語言、文學方面有興趣和專長并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及以上者。 (4)其他能證明自己特長或潛質的寫實性材料,如省優(yōu)秀學生干部、省三好學生等。 第十一條 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按時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招生報名系統(tǒng)(https://bm.chsi.com.cn/)進行網上報名。申請人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生成《青島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網上報名需以“網上支付”的方式繳納報名費30元/人。 2. 學生報名應通過報名平臺上傳報名材料,無需寄送任何紙質材料。報名上傳的材料務必清晰可讀,對未按時完成報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學生,學校不予審核。學生報名材料清單與要求如下: (1)加蓋中學公章的《青島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參加社區(qū)服務、社會實踐、考察探究活動、自主選修學分學習情況等方面經歷及其表現(xiàn)的客觀記錄與相關證明材料,加蓋中學公章;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原件掃描件; (4)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及體會、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規(guī)劃等,要求考生本人親筆撰寫,不接受電腦打印件,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要求本人手寫,代筆和打印無效); (5)《青島科技大學2021年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誠信承諾書》(見附件,所填內容要求本人手寫并加蓋中學公章)。 第五章 選拔程序與錄取辦法 第十二條 選拔程序 1.初審: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以專業(yè)為單位對考生申請書面材料進行初審。根據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競賽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xiàn)以及個人陳述情況,專家對報名材料進行評定,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公示。 2.綜合素質測試:測試方式為面試,測試滿分100分,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和專業(yè)潛質??忌C合素質測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在此基礎上按照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本??普猩畔⒕W進行公示,將公示無異議的入圍考生數據庫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第十三條 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須參加山東省2021年統(tǒng)一高考。錄取批次安排在提前批錄取,高考成績須達到山東省2021年普通類一段線且不低于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的線下20分。 2.在填報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志愿時,入圍考生應在普通類提前批次填報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愿,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不填報或填報未入圍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愿,視為放棄該項招生資格,但不影響其他志愿錄取。填報專業(yè)志愿須在青島科技大學公示的綜合評價招生專業(yè)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 3.對于進檔考生,按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單項成績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并擇優(yōu)錄取,單項成績順序依次為: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投檔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考生綜合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0%+高考成績*70%(兩項成績均折算為百分制,按照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數)。 4.學校按照考生綜合成績以“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符合所報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確定預錄取名單,考生所報專業(yè)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不服從專業(yè)調劑,做退檔處理。 5.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 第十四條 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1.考生報名: 5月10日上午9:00至5月17日下午16:30,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tǒng)(https://bm.chsi.com.cn/)完成報名; 2.初審結果查詢:6月5日前; 3.網上確認考試:6月8日上午9:00至6月12日下午18:00 4.現(xiàn)場報到:6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4.學校綜合素質測試:6月20日(具體時間以現(xiàn)場確認時公布為準); 5.學校綜合素質測試結果查詢:6月23日起(以具體通知為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條 收費標準。學校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收取報考費,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報名費每生30元,面試費每生50元。 第十六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項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 并將有關情況通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照相關規(guī)定取消其高考相應資格;已經入學的,按照教育部和青島科技大學相關規(guī)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xiàn)弄虛作假情形的,青島科技大學將上報相關部門并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青島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如有與國家和山東省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山東省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 其他注意事項請及時關注學校招生網站發(fā)布的綜合評價招生相關信息。 第十九條 招生咨詢聯(lián)系方式: 1、辦公電話:0532-88957996 2、學校網址:www.qust.edu.cn 3、招生網址:zs.qust.edu.cn 4、E-mail: zsb@qust.edu.cn 5、通訊地址:青島市松嶺路99號 青島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6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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