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音樂學專業(yè)各招考方向(除音樂教育師范音樂特長、音樂教育師范鋼琴特長招考方向)每學年 8000 元。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招考方向每學年 8000 年。音樂表演專業(yè)各招考方向每學年 10000 元。音樂學(音樂教育師范聲 樂特長、音樂教育師范鋼琴特長招考方向)按北京市師范生 相關政策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根據(jù)學校規(guī)定和安排,入住 1 號學生公寓的學生住宿費每學年750 元,入住 2 號學生公寓的學生住宿費每學年 900 元。北京生源原則上走讀。 第二十二條學費等有關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按當年批復標準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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