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學校校級領導及招生處、教務處、各二級學院、校團委、學工部、保衛(wèi)處、財務處、后勤保障處負責人等人員組成,設有宣傳、咨詢、錄取、報到組,測試組,保障組,紀檢組四個職能小組,各職能小組按照承擔的招生工作職責做好招生相關工作,并積極動員和組織本部門工作人員與相關部門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學校招生信息網:zsw.sxjdzy.cn 招生咨詢電話:0917-3633887 3328888 3633889 學校傳真:0917-3633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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