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新生入學和復查
第二十八條錄取通知書于2020年7月發(fā)放。經重慶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須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到校報到入學。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學生報到入學后,不能進行專業(yè)調劑,也不能轉入其他學校;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yè)文憑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的學生完全一致。 第三十條 學生報到入學后,重慶城市管理職業(yè)學院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退回原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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