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參加單獨招生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及錄取、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三)凡被學校錄取到單招專業(yè)的考生,不得申請轉入其它學校和轉入學校其它專業(yè)。 (四)學校單獨招生錄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 (五)除本章程中公布的收費項目外,在單獨招生工作中學校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六)本章程由學校單獨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七)學校相關專業(yè)單獨招生咨詢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負責部門:招生就業(yè)處 學校地址:成都市錦江區(qū)靜康路536號 學校招生就業(yè)網網址:http://zj.sptc.cn 學校官方網址:http://www.sptp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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