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專業(yè):音樂表演(流行演唱)
考試科目:流行演唱 一、考核目標 該考試環(huán)節(jié)通過對考生面試,旨在達到以下考核目標: (一)考查考生對流行演唱的演唱技巧、方法掌握的能力; (二)考查考生對不同流行音樂風格的掌握程度; (三)考查考生基本的音準、節(jié)奏、音樂表現(xiàn)力等音樂能力。 二、考試形式 面試,滿分100分。 三、考試要求 (一)完整演唱流行演唱歌曲一首 (中英文均可),可自彈自唱或使用伴奏(伴奏 U 盤存儲形式); (二)準備四首考試作品,現(xiàn)場由主考教師指定一首作為考試演唱曲目,按要求完成考試內(nèi)容; (三)考生必須著演出服裝,按順序考試。 四、考核知識點 (一)作品的難易程度; (二)自身的聲音條件; (三)發(fā)聲狀態(tài)和聲樂基礎; (四)作品的駕馭能力; (五)舞臺表現(xiàn)力和流行音樂風格的把握。 五、參考書目 《通俗歌曲演唱教程》(2008年01月),徐元勇編著,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 《社會藝術水平流行演唱考級標準教程》(2011年07月),楊士春編選,四川文藝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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