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規(guī)則
1.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礎上,根據河南師范大學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 2.體育專項成績錄取控制線:在不低于40分的基礎上,根據河南師范大學實際情況綜合確定體育專項成績錄取控制線。 3.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然后在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均過線的合格生源中根據綜合分數從高分到低分分項目依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擇優(yōu)錄取,田徑項目按田賽和徑賽、足球項目按守門員與非守門員、排球項目按非自由人和自由人分類錄取,當綜合分相同時,按照體育專項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 4.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河南師范大學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河南師范大學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5.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專業(yè)志愿并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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