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最終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還有哪些注意事項?
1)我校將于2019年6月2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公示自主招生各專業(yè)(類)獲得認定的入選考生名單;我校不與入選考生簽訂任何形式的協(xié)議,具體填報志愿要求及錄取優(yōu)惠參見我校自主招生簡章; 2)入選考生須根據(jù)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要求同時按照本省招生考試相關規(guī)定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 3)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在2019年7月5日前(高考成績出分且高考志愿填報完成后)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查看自主招生考生信息反饋通知,并按要求向我校招生辦公室反饋相關信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須在7月5日前通過傳真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說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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