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辦法
1.取得北京郵電大學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僅享受所認定自主招生專業(yè)(類)的優(yōu)惠政策。 2.取得北京郵電大學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在2019年7月5日前(高考成績出分且高考志愿填報完成后)登錄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查看自主招生考生信息反饋通知,并按要求向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反饋相關信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須在7月5日前通過傳真向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說明情況。 3.自主招生各專業(yè)(類)的優(yōu)惠政策見下表,考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須按照本省招生考試相關規(guī)定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該志愿中填報“北京郵電大學”(認定專業(yè)為物聯網工程專業(yè)的考生填報“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qū))”),且專業(yè)志愿必須填報考生所認定的自主招生專業(yè)(類)。
注:(1)【模擬投檔線】自主招生考生錄取前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2)對于在NOI中獲得銅牌及以上獎項(或者為NOI中D類選手并且競賽成績已達到或超過銅牌分數線)的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自主招生且申請免于參加筆試的考生,若面試考核成績特別突出,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優(yōu)惠政策可適當放寬。 (3)對于獲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在高考志愿填報時,專業(yè)志愿須填報“計算機類”。若考生能被北京郵電大學錄取,則經計算機學院大類培養(yǎng)后將被分流至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 (4)高考總分不是750分的省份(實施綜合改革的上海、浙江除外),優(yōu)惠分值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4.對于取得北京郵電大學自主招生資格的江蘇省考生,高考錄取時要求學業(yè)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最低為AB+,必測科目等級均為合格。 5.所有享受降分錄取優(yōu)惠政策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均不得低于當地理工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由北京郵電大學審核、錄取。 對于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廣東省、海南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該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zhí)行。 6.未按照北京郵電大學上述要求填報高考志愿的考生,視為放棄北京郵電大學自主招生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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