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十條專業(yè)培養(yǎng)對外語的要求 護理類(中外合作辦學)(護理)專業(yè)部分主干課用英語授課,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第十三條錄取規(guī)則 1.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劃定錄取控制線。 2.考生成績由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組成。學校根據分數優(yōu)先原則進行錄取。同分的考生:理科按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進行排序擇優(yōu)錄取,文科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進行排序擇優(yōu)錄取。 3.未能按志愿進入專業(yè)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yè)。其中, (1)對“是否服從普通專業(yè)調劑”選項選擇“是”的考生進行專業(yè)調劑;選擇“否”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忌疵鞔_標注是否同意調劑的,一律視為不服從調劑。 (2)對“是否服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調劑”選項選擇“是”的考生進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調劑,但根據考生分數,先調劑到其它未滿專業(yè);選擇“否”則不予調劑錄取。考生未明確標注是否同意調劑的,一律視為不服從調劑。 (3)參加高職對口考試的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專業(yè),不存在專業(yè)調劑。 4. 護理類(中外合作辦學)(護理)專業(yè),只錄取報考該專業(yè)志愿的考生和“是否服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調劑”選項選擇“是”的考生。 5.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ㄊ小^(qū))招生考試機構的規(guī)定投檔,在專業(yè)錄取時只按實考分數進行排序,實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 6.高職單招錄取未完成計劃全部實行網上征集,網上公布剩余計劃時間為2019年3月28日(具體時間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未被錄取考生需重新報考并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yè)技能測試。經征集仍未完成的計劃,轉入普通高考計劃;高職對口錄取未完成計劃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征集。 第十四條 相關說明 1.考生報名過程中,請仔細閱讀報名系統的提示信息。 2.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高職單招錄取名單報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審批,經審批公示后,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錄取通知書。 3.被高職分類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允許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學生可正常參加考試。 4. 被高職分類考試錄取的考生與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5.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監(jiān)督機制 學校被高職分類考試工作在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全程參與下,主動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門、教育廳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學校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31-84825101 第十六條 其他 1.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2.學校不以任何形式舉辦與被高職分類考試掛鉤的輔導班、補習班。 3.學校招生網站(http://zs.ccmc.edu.cn)為唯一指定報名網站。 4.招生咨詢電話:0431-84825118 0431-84825134 第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zhí)行。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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