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新生待遇
1.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新生進入學校后,在學費、住宿費、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yè)文憑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的學生完全一致。其戶籍待遇按《關于普通高等、中專學校新生戶口遷移問題的緊急通知》(廣公(戶)字〔2003〕186號)執(zhí)行,即學生入學時可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到深圳市的手續(xù)。 2.獎、助學金制度: ①新生獎學金: 通過自主招生免試錄取的中職考生:獲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考生,獎勵10000元/人;獲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及廣東省中等職業(yè)學校技能大賽獲一等獎的中職考生,獎勵2000元/人。 ②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 ③學校獎學金:一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2000元,二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1250元,三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750元,優(yōu)秀畢業(yè)生每人一次性獎勵500元。 ④助學金:家境困難學生可申請政府貼息貸款、可申請勤工助學崗位、可申請學校困難補助,部分貧困學生可獲得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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