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文件精神,深化高職教育招生考試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選拔適合自身培養(yǎng)方式并樂意接受職業(yè)教育的優(yōu)質生源,促進高職教育的健康發(fā)展,維護高校招生公開、公平、公正;根據國家教育部、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及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的相關文件精神,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重慶交通職業(yè)學院2015年高職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重慶交通職業(yè)學院 第四條 學院地址:重慶市江津區(qū)雙福新區(qū)學院大道7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高職??? 第六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yè)技術教育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辦學性質:民辦 重慶交通職業(yè)學院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碼:14267)。學院坐落于重慶雙福新區(qū),占地862.4畝。在校生近萬人。 學院是重慶交通大學的合作辦學單位,與重慶交通大學形成“師資互派、干部互掛、資源共享、管理互動”的實質性合作辦學關系,依托重慶交通大學國家和省部級特色專業(yè)、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及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學院開設了道路橋梁、交通運輸、交通工程、土木、機械、建筑、車輛工程、鐵道、航空、河海十大類特色專業(yè)。按照“立足交通、面向市場、服務社會”的辦學理念,加強實驗實訓基地建設,強化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為祖國的交通建設培養(yǎng)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 學院堅持走“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興校、創(chuàng)新活校”內涵式發(fā)展道路,以創(chuàng)建全國交通類一流的高職院校和“校風優(yōu)、教風優(yōu)、學風優(yōu)”的三優(yōu)高校為目標。學院現有專兼職教師747名,其中教授48人,副教授176人,“雙師型”教師216人,高級工程師45人,行業(yè)專家151人。教師隊伍中有4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教授,教學與管理中堅力量來至重慶交通大學,實訓教師聘請于大型骨干企業(yè)的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與高級技師。為進一步提高學院師資水平,2014年我院從北大、清華、浙大、上海交大、同濟大學、中人大、復旦大學、中政大、北外、北體等“211”、“985”高?;驅I(yè)領域全國最強高校引進近百名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優(yōu)秀人才,充實我院的教師隊伍。學院推行的“百名專家進課堂、百名教師進企業(yè)”的“雙百工程”密切了產教融通、校企合作;引進德國“師徒制”職業(yè)教育模式,全面實施24人小班23468分組教學模式,學院廣泛開設以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課程,并每學期開展一屆專業(yè)技能競賽,育人質量得到保障。 學院內擁有全國居首、面積18000平方米的道路橋梁施工模擬現場,30000平方米的建筑施工模擬現場,40000余平方米全國校內理實教學最大的機械實訓中心,1500平方米的物流實訓中心,與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合力打造5000平方米的商用車人才培訓基地,中央財政支持的國家級實驗基地、重慶市財政支持的實驗基地等56個實驗實訓中心。 學院與中鐵集團、中國交通建設集團、中國建筑集團、重慶交運集團、高速公路集團、東風汽車、長安汽車、長安民生物流、中鐵現代物流、中鐵航空港、中鐵大橋局、中鐵隧道局、中鐵通信信號集團等200余家大型企業(yè)簽訂了實訓就業(yè)協議,共建了多個校外實習基地,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為學生的培養(yǎng)及就業(yè)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學院就業(yè)率長期保持98%以上,連續(xù)兩年國有企業(yè)就業(yè)率超過42%。 學院是: ●中央財政支持國家級實驗基地 ●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綜合甲級資質 ●交通運輸部試驗檢測丙級資質 ●交通運輸部橋梁隧道工程專項資質 ●重慶市建設行業(yè)“雙證制”試點院校 ●中國公路協會會員單位 ●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理事單位 ●中國安裝協會會員單位 ●重慶交通運輸協會副會長單位 ●教育部信息管理中心計算機應用技術水平教育培訓授權考試中心 ●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物流師職業(yè)資格認證培訓中心 ●人社局計算機應用技術水平教育培訓授權考試中心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yè)技能鑒定中心認證考試中心 ●重慶市建設職業(yè)技能崗位鑒定分站 ●重慶市微型企業(yè)創(chuàng)業(yè)孵化基地及定點培訓基地 ●重慶市財政支持實驗基地 ●重慶外貿職業(yè)認證(單證、跟單)培訓考試點
第三章 招生對象、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第九條 招生范圍及對象 2015年已參加重慶市全國普通高考報名的: 一、普通文理科考生 二、對口高職考生(即報名參加重慶市2015年“專業(yè)技能考試”的考生) 第十條 學院2015年15個專業(yè)面向重慶市單獨招生計劃552名。招生專業(yè)及計劃如下:
第四章 報名、志愿填報及繳費 第十一條 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5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 二、報名方式:考生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http://www.cqksy.cn)或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進入“2015年重慶市高職單招報名入口”,選擇“重慶交通職業(yè)學院”頁面,并認真閱讀招生章程。憑身份證號和考生號進入報名系統,按程序進行網上報名??忌商顖?個專業(yè)志愿。其中對口高職考生,只能填報所參加“專業(yè)技能考試”的專業(yè)類相對應的專業(yè)。 4月16日9:00-17:00,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及首次報考單招院校的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均合格,但未被預錄取的考生,可登錄上述網站參加二次征集志愿,填報尚有缺額計劃的單招院校。 第十二條 考試繳費 一、收費標準:根據有關規(guī)定并經市物價局核準,考生需繳納考試費100元/人。 二、考試繳費時間:2015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與網上報名同時進行)。 三、繳費方式:網上支付(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信息填報后,請按報名流程提示進行網上繳費) 提示: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成功后及時繳納考試費,對于未繳費考生我校將無法安排考試。 第十三條 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成功且已繳考試費的考生,需在2015年3月28日9:00-3月30日17:00登陸學院單招網上報名系統自行用A4紙打印《準考證》。 提示:考生具體參考信息(考點、考場、考試時間等考試安排)都在《準考證》上具體說明,考生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第十四條 技能獲獎免試生 一、報名條件: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市教委主辦或聯辦的我市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以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yè)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按上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相關規(guī)定完成報名及繳費手續(xù)后,于2015年3月20日前持獲獎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學院招生處(土木工程實訓中心一樓)填寫《重慶交通職業(yè)學院2015年單招免試生報名表》,提出免試申請,經市教委審核符合條件由我院公示后,即可免試錄取。 提示:如因其它特殊原因報名未成功者,請于3月19日16:00前與我院招生處聯系(電話:023-63431777、63437777、13908377713)。 第五章 考試 第十五條 考試科目 單招考試由文化素質測試、職業(yè)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 一、文化素質測試(總分300分) 1、考試內容:測試內容主要涵蓋中學所學的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以及信息技術等學科的基本知識。文化素質測試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評卷,各單招院校統一組織筆試。滿分為3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 2、考試時間:2015年4月4日下午16:00-18:00。 3、考試地點: (1)普通文理科考生:重慶交通職業(yè)學院(重慶市江津區(qū)雙福新區(qū)學院大道7號),具體考室詳見《準考證》。 (2)對口高職考生:按照相對集中、就近參考的原則,安排在相應區(qū)縣考點參加考試,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職業(yè)技能測試(總分300分) 1、考試內容: (1)普通文理科考生:職業(yè)技能測試采用考查專業(yè)潛能、職業(yè)傾向及專業(yè)實踐動手能力面試(150分)+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知識筆試(150分)。 (2)對口高職考生:職業(yè)技能測試直接使用“專業(yè)技能考試”相應專業(yè)類成績×2,以滿分300分計入總成績。 2、考試時間: (1)普通文理科考生: ①專業(yè)潛能、職業(yè)傾向及專業(yè)實踐動手能力面試:2015年4月4日-4月5日。 ②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知識筆試:2015年4月4日下午14:30-15:00,具體考室詳見《準考證》。 (2)對口高職考生:參加重慶市2015年“專業(yè)技能考試”,按規(guī)定時間考試(即對口高職考試無需到學院參加職業(yè)技能測試)。 3、考試地點: (1)普通文理科考生:重慶交通職業(yè)學院(重慶市江津區(qū)雙福新區(qū)學院大道7號),具體考室詳見《準考證》。 (2)對口高職考生:參加重慶市2015年“專業(yè)技能考試”,按規(guī)定地點考試。 提示: 1、考生須按《準考證》上考試時間,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專業(yè)潛能、職業(yè)傾向面試采取滾動考試,先到先考。 2、獲得技能獲獎免試生資格的不再參加考試。 第六章 成績查詢、錄取及確認 第十六條 成績、分數線及預錄取查詢 考生可登陸我院網站:http://www.cqjy.edu.cn,或登錄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公眾信息網:http://www.cqksy.cn,進入“2015年重慶市高職單招報名入口”,選擇“重慶交通職業(yè)學院”頁面查詢。 一、成績及最低控制線查詢時間: 2015年4月10日。 二、預錄取分數線公布時間: 2015年4月10日。 三、預錄取結果公示:考生于4月10日-4月16日可上網查詢,經考試院審查通過的預錄取考生公示名單,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預錄取后分專業(yè)計劃缺額。 提示:考生對成績有疑義時,可申請成績復核。復核需提供申請(須含考生報名號、身份證復印件、復核科目及本人有效聯系電話),在4月10日16:00前傳真至023-63431777。招生處將電話通知查分結果。 第十七條 確認錄取 預錄取公示考生必須于2015年4月20日9:00-23日17:00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學院招生處(土木實訓中心一樓)辦理確認錄取手續(xù),領取通知書。 提示:必須本人到場,逾期不確認錄取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 第十八條 錄取 考生成績應達到文化基礎測試最低控制線和綜合成績最低控制線,在考生成績雙上線的情況下,按照志愿優(yōu)先與分數優(yōu)先相結合的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學院以考生單招成績和志愿填報為依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yōu)錄取。 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航海技術專業(yè)只招男生,無色盲色弱,矯正視力不低于5.0。 二、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定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外語語種均以英語安排教學,不安排其他外語語種的教學。 三、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 四、錄取原則: 1、錄取考生成績須同時達到文化基礎測試最低控制線和職業(yè)技能測試最低控制線。除免試特長生外,缺考任何一科或考分為零分者均不能被錄取。 2、我院按照成績和專業(yè)志愿安排專業(yè),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根據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充分尊重考生志愿,按照專業(yè)優(yōu)先錄取,錄取滿額為止。 3、總分600分,權重比例: (1)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質測試(300分)+專業(yè)潛能、職業(yè)傾向面試(150分)+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知識筆試(150分) (2)對口高職考生:文化素質測試(300分)+專業(yè)技能考試(150分)×2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條 性質及待遇 一、 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統一于8月底入學,但單獨招生錄取的學生,錄取后不允許轉學、轉專業(yè)。 三、實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yè)和學校推薦”相結合的就業(yè)政策,并由重慶市大學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簽發(f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 四、專升本 畢業(yè)生可參加重慶市教委“專升本”統一考試,升入重慶市其他本科院校繼續(xù)本科學習,取得普通本科畢業(yè)文憑。 第二十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zhí)行考生所在?。ㄖ陛犑?、自治區(qū))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降分政策和錄取規(guī)定。考生須將相關材料于2015年3月20日前交到學院招生處(土木工程實訓中心一樓)(注:交復印件,驗證原件)。 第二十一條 收費標準 學院嚴格執(zhí)行重慶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有關文件確定的收費標準。學費標準8000-9800元/生、年,各專業(yè)收費標準詳見各?。ㄖ陛犑?、自治區(qū))招生管理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或學院2015年新生入學須知。學院將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一般為每學年1000元/年(六人間),1200元/年(四人間)。學生退(轉)學退費,按渝價【2005】487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獎學金與助、貸學金 一、按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guī)定,在校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其中,一等助學金4000元/年,二等助學金3000元/年,三等助學金2000元/年。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還可獲得校企合作單位在我院設立的多種獎、助學金。 二、對優(yōu)秀特困生可給予困難補助和優(yōu)先安排其院內勤工助學活動。對已開設“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省市,貧困學生可向當地的學生資助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每生每年最高貸款金額6000元,一次申請,分年發(fā)放。 第二十三條 單招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zhí)行教育部、重慶市制定的錄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guī)定,自覺接受上級領導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學院紀委監(jiān)督電話:023-85530001。 第二十四條 我院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工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重慶雙福新區(qū)學院大道7號 聯系電話:023-63431777、63437777、13908377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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