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2018年春季招生校測考場規(guī)則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2018年春季招生校測考場規(guī)則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考務工作人員、引導員、面試專家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面試現(xiàn)場的秩序。
二、考生憑本人《上海市春考準考證》或《春招筆試通知單》和有效證件(有效證件含:居民身份證、社??ǎㄓ姓掌?、駕駛證、護照、軍人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我校綜合面試。請考生提前30分鐘到達學校侯考室做考前準備,考生在分組抽簽工作開始后(考前15分鐘),不準再進入考場。面試時若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場,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成績以零分記錄??忌鷳斨鲃咏邮芸紕展ぷ魅藛T按規(guī)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三、面試時考生不得攜帶與面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嚴禁攜帶手機等各種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攜帶手機進入考場,一律按作弊論處并取消考生考試資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內(nèi)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請認真聽取考務人員的面試要求講解;同時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和進行現(xiàn)場抽簽。
五、考生抽簽結束后,立即將領取的“抽簽順序號”標簽張貼在本人左胸前位置,并保留至面試結束。同時將本人填寫的“抽簽號”也請隨身攜帶保管,在面試全部結束后再統(tǒng)一上交給該組的引導員。
六、考生引導入場后,請按抽簽序號對應入座,請考生要認真聽取場內(nèi)考務秘書的安排指令并按考官要求指令執(zhí)行后續(xù)操作。
七、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等行為的,學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