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航天職工大學2018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陜西航天職工大學2018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繼續(xù)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確保陜西航天職工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條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guī)定,做好考試的安全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jiān)督,保障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guī)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陜西航天職工大學國標代碼:50083
在陜招生代碼:8108
辦學類型:舉辦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的公辦成人高等職業(yè)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學制:三年。
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航天職工大學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飘厴I(yè)證書
第四條學校簡介:陜西航天職工大學是教育廳備案,隸屬于中國航天科技集團第六研究院,陜西省教育廳主管的舉辦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的公辦成人高等職業(yè)院校,地處古城西安南郊航天城。學?,F有基礎、機械、管理、信息、光電、建筑等六個系部。
第五條辦學地點:西安市南郊航天產業(yè)開發(fā)區(qū)航天大道西口(西部大道東口3號)
郵編:710100
學校網址:www.htzd.org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校長擔任招生委員會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其他校領導及招生就業(yè)處、教務處、學保處、財務處、校綜合辦公室、實訓中心等部門領導組成。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實施方案,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下設宣傳文秘組、綜合考評組、錄取組、安全保衛(wèi)組、紀檢監(jiān)察組等。主要職責是:根據招生方案和實施細則開展各項工作,制訂并組織實施相關制度,處理各招生環(huán)節(jié)的日常工作,研究決定在招生過程中的技術性問題。第七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校招生就業(yè)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www.htzd.org
招生咨詢電話:029—85206353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guī)模內,根據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yè)生就業(yè)等情況制定分專業(yè)、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下達。第九條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以陜西省教育廳審核下達為準。
第五章入學申請
第十條申請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符合以下要求:1.參加2018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yè)教育單獨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
2.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yè)教育單獨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考生必須有相應的學籍并有學業(yè)水平或學籍成績。
凡符合以上條件之一者,必須參加各縣(區(qū))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符合條件的考生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根據院校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陜西省招生考試信息網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陜西航天職工大學提出入學申請。
第六章考試辦法
第十二條綜合評價招生陜西航天職工大學按照綜合評價、多元選擇、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遵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guī)定,做好考試的安全工作。于2018年3月21日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進行相應考核科目的測試。申請者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填報專業(yè)志愿(可填報2個專業(yè)志愿),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陜西航天職工大學測試科目準考證,按時參加測試。第十三條學校成立綜合考評小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進行綜合評價。對不同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分別為:
1.普通高中生
該類考生綜合評價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成績+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
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
該類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主要由考生參加陜西航天職工大學組織的綜合筆試成績決定,綜合筆試試卷內容包括語文、數學、英語、職業(yè)技能測試四部分,合卷滿分值為300分,考試時長3小時。(“三校生”筆試命題依據現行普通高校職業(yè)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大綱命制。)
3.對于沒有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普通高中生,綜合評價測試按照普通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對待。
第七章預錄取、報到注冊和正式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測試完畢后,學校必須于2018年3月30日17∶00前通過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報送省招生辦,并在陜西航天職工大學招生信息(必須包括考生姓名、預錄取專業(yè)、畢業(yè)學校等基本信息)網上進行公示(網址:http://www.htzd.org)。第十五條預錄取新生2018年4月11日17∶00前,必須持預錄取通知單和第二代身份證現場確認注冊,否則不予繼續(xù)錄取。
第十六條學校于2018年4月12日至13日為已報到注冊新生到省招生辦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xù),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學校錄取資格。省招生辦將在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sneac.com)公示學校正式錄取新生名單,經省招生辦確定名單后,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第八章錄取規(guī)則
第十七條按照不同類型和專業(yè)劃定錄取控制線,陜西航天職工大學對入學申請者按綜合評價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錄取以不低于實考人數10%的淘汰比例。第十八條對普通高中畢業(yè)生,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占總分的20%,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成績占總分的10%,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占總分的70%。考生的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以下標準賦分:A以90分計,B以80分計,C以70分計。
對“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的綜合評價總分為300分,綜合筆試具體分值為語文100分、數學80分、英語60分、職業(yè)技能測試60分。在該類考生綜合筆試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據其語文、數學、英語、職業(yè)技能測試單科成績高低依次錄取。
第十九條招生監(jiān)督機關:學校紀檢監(jiān)察室為分類考試招生的校內監(jiān)督機構,監(jiān)督電話:029-85609977。
第二十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為基本原則。陜西航天職工大學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yè),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陜西航天職工大學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guī)定或要求的考生,陜西航天職工大學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guī)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yè)。
第九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陜西航天職工大學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收費標準:學費5500元/年;
住宿費(帶暖氣):800元/年。
第十章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陜西航天職工大學實行“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第二十二條學校獎學金和助學金規(guī)定
1.航天培優(yōu)班獎學金一等獎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1000元。
2.三好學生獎金:每人每學年2000元。
3.一等獎學金:每人每學年1500元;二等獎學金:每人每學年1000元;三等獎學金:每人每學年500元;
第二十三條學校特困補助金:特別困難生補助金額800元/年,一般困難生補助金額500元/年。
第二十四條國家特困補助金:特困生3500元/年,一般貧困生2500元/年。
第二十五條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新生中無法交清學費的同學,可先入校報到,學費可予以緩繳。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處理。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guī)定為準,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