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2018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
2018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分類考試”(以下簡稱“分類考試”)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guī)定,結合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jiān)督,保障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guī)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國標代碼14042,在陜招生代碼:8051。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疲?。綜合評價招生屬于學校高職(??疲┱猩愋停l(fā)放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飘厴I(yè)證書。
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飘厴I(yè)證書
第四條 學院概況
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由西安科技大學主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學院秉承西安科技大學六十年厚重的歷史文化積淀,充分發(fā)揮其優(yōu)質教育教學資源和學科優(yōu)勢,注重實踐教學,突出“產學研”相結合的辦學特色,務實進取,開拓創(chuàng)新,取得了豐碩的辦學成果。
學院現設置有國際教育學院、信息與科技工程學院、新傳媒與藝術設計學院、城市建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五個二級學院,以及公共基礎部、體育部、思想政治教學與研究部三個教學部,開設有本、專科專業(yè)44個,涵蓋工、管、文、藝等多個學科門類。
學院現占地912余畝,總建筑面積22.6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6000余萬元,現代化的實驗室、圖書館、運動場、多媒體教室、學生公寓、學生活動中心等一應俱全。優(yōu)質的教育教學資源、緊跟行業(yè)需求的學科優(yōu)勢,“產學研”相結合的辦學特色,為學子提供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和成長、成才平臺。學院是陜西省首批“向應用技術型轉型院校試點單位”陜西省首批高等學校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改革試點學院;陜西省民政廳“5A級社會組織”單位;陜西省眾創(chuàng)空間孵化基地;陜西省園林綠化先進單位;西安市文明校園;2009-2015年學院產學研基地建設項目被列為“西安市重點建設項目”、2015-2016“省級重點建設項目”。
第五條 辦學地點:西安市長安區(qū)子午大道中段39號 郵編:710109
學校網址:http://www.gaoxinedu.com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以分管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研究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具體由招生辦公室、教務處、財務處、紀委及相關二級學院等部門組成。
各部門主要職責: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宣傳,負責招生報名、考生信息核準、準考證發(fā)放、考生資格審查與信息公布,組織考試工作、考場編排、制卷密封、成績核算公布、提交預錄取名單、辦理正式錄取手續(xù)與信息公布、發(fā)放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注冊等工作。
教務處負責考試有關工作。
財務處負責工作款項保障工作。
紀委負責招生考試錄取全過程的紀檢監(jiān)督,建立監(jiān)督機制并督促運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辦,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學校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官方網站:www.gaoxinedu.com 招生網:www.gxxyzs.com
咨詢電話:029-8155 2000 傳真:029-81552001
咨詢QQ:800068905 微信號:gxxyzs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guī)模內,根據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yè)生就業(yè)等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下達。
第九條 分類考試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分類考試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8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參加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yè)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并參加各縣(區(qū))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8年3月5日8:30至7日17:00,根據學校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陸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http://www.sneac.edu.cn),向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考生于2018年3月8日至18日在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相關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測試科目準考證。
第十三條 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于2018年3月8日至18日組織對不同類型考生進行相應科目的考核測試??荚囋u價內容:
(一)普通高中畢業(yè)生:職業(yè)適應性測試由各專業(yè)綜合素質測試考評專家組逐一進行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職業(yè)興趣、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表達與思考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50分,經測試小組評議后給出綜合成績。
(二)三校生:文化基礎課考試采用筆試形式(閉卷),滿分150分,科目為:文化基礎知識測評,主要內容涉及中學階段語文、數學、英語課程基礎知識。職業(yè)技能測試采用面試的形式,滿分150分,由相關專業(yè)的教授、專家組成考核小組負責實施。
對沒有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將此類考生按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對待。
第十四條 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于2018年3月30日前,將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在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招生網上進行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預錄取專業(yè)、畢業(yè)學校等基本信息)。
第十五條 預錄取者于2018年4月11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六條 分類考試成績組成
(一)招生對象為普通高中畢業(yè)生者,分類考試成績由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和學??己顺煽內糠纸M成,三部分分別占100分、50分、150分,滿分300分。
1.計算公式:
分類考試總分=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平均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平均成績+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折算辦法:
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中A、B、C、D分別按100、80、60、50分計,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計,相加所得成績除以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門數后計入綜合評價成績。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中A、B、C、D分別按100、80、60、50分計,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計,相加所得成績除以綜合素質評價科目門數后X50%計入綜合評價成績。
學??己酥饕M行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側重于衡量其今后從事相關職業(yè)的潛能水平,面試總分150分,面試由相關專業(yè)的教授、專家組成考核小組負責實施。
(二)招生對象為“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分類考試成績?yōu)閷W校考核成績,分筆試和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進行,總分300分,其中筆試滿分150分,面試滿分150分。筆試以文化基礎考核為主,面試由相關專業(yè)的教授、專家組成考核小組負責實施,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為基本原則。學校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yè),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guī)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扇∠浔活A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guī)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yè)。
第十八條 學校分不同專業(yè)及類型劃定淘汰比例,最低淘汰比例為3%,按核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取滿計劃為止。核算總分平行時,按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普高生”類)或院校文化基礎測試成績(“三校生”類)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第八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條 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
一等獎學金:1000元/年/生;
二等獎學金:700元/年/生;
三等獎學金:500元/年/生。
還設有優(yōu)秀學生干部獎、學習單項獎、自強不息獎、社會活動積極分子獎、精神文明獎、文體積極分子獎等多項單項獎。
第二十一條 勤工助學
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標準:特殊困難3500元/年/生,一般困難2500元/年/生。
學院為經濟特困學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學崗位,給予適當的報酬。
第二十二條 助學貸款
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guī)定為準,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