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批次時間安排
批次 | 考生對象 | 報到時間 | 報到地點 | 考試時間 | 考試地點 |
一 | 寧波、嘉興的全體考生; 舟山的鋼琴考生。 | 1月13日 8:30-16:30 | 浙江音樂學院 舞蹈樓 | 1月14日 | 浙江音樂學院 附中樓(原戲劇樓) |
二 | 杭州的全體考生; 麗水、義烏的鋼琴考生。 | 1月14日 8:30-16:30 | 1月15日 | ||
三 | 溫州(除蒼南外)的全體考生; 金華、義烏的非鋼琴器樂考生。 | 1月15日 8:30-16:30 | 1月16日 | ||
四 | 紹興的全體考生; 湖州、金華的鋼琴考生; 麗水、舟山的非鋼琴器樂考生。 | 1月16日 8:30-16:30 | 1月17日 | ||
五 | 溫州(蒼南)、衢州、臺州的全體考生; 湖州的非鋼琴器樂考生。 | 1月17日 8:30-16:30 | 1月18日 |
說明:
1.考生按公布的所在批次的報到時間至報到地點報到,憑《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藝術(shù)報考證)》和身份證,領(lǐng)取音樂類專業(yè)省統(tǒng)考準考證,并了解考試編組、檢錄時間、考試時間、考試規(guī)則和有關(guān)注意事項,熟悉考點環(huán)境以及應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區(qū)域;
2.考試當日,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檢錄、候考和考試,逾期不補;
3.考生在聲樂和器樂科目考試時,須與報名時選定的聲樂唱法和樂器一致;與報名確認不一致的,該科目不予評分;
4.湖州、金華、麗水、舟山、義烏地區(qū)的鋼琴和非鋼琴器樂考生分不同批次參加考試;溫州蒼南的考生在第五批次參加考試,溫州除蒼南外的考生在第三批次參加考試;
5.考點地址:杭州市西湖區(qū)轉(zhuǎn)塘街道浙音路1號;
6.聯(lián)系電話:0571-8980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