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報考條件_中國美術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十條 報考條件
(一)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并已參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其中報考藝術類專業(yè)的考生已參加浙江省藝術類報名;
(二)中學階段綜合素質(zhì)評價均為B等以上(本簡章所稱“以上、以下”包含本數(shù));
(三)熱愛藝術事業(yè),藝術專業(yè)基礎扎實,專業(yè)成績優(yōu)秀,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四)各專業(yè)(類)報考的具體要求
1、中國美術學院所有招生專業(yè)(類)對考生選考科目無要求。
2、實踐類(中國畫、書法學、造型藝術類、圖像與媒體藝術類、建筑學)、工業(yè)設計
(1)普高生:在中國美術學院指定的八門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即:歷史、地理、技術、外語、物理、化學、思想政治、生物等八門)成績中,應有不少于兩門科目在B等以上,其余科目均合格;
(2)中職生:在中國美術學院指定的八門科目:語文、數(shù)學、英語、歷史(物理)、地理(化學)、政治(生物)、專業(yè)一(素描)、專業(yè)二(色彩)中應有不少于兩門科目期末考試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3)報考中國畫二、造型藝術類、圖像與媒體藝術類、建筑學的考生,須參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美術統(tǒng)考)且成績合格。
3、藝術理論類
(1)普高生:八門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中,應有不少于兩門科目為A等,其余科目均合格;
(2)中職生:在中國美術學院指定的八門科目中有兩門科目期末考試平均成績在90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4、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6名者,或高中階段在省教育廳、省體育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6名者(集體項目為前3名),所有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成績達到合格就可直接報考,報考實踐類和藝術理論類均須參加省藝術類報名,報考中國畫二、造型藝術類、圖像與媒體藝術類、建筑藝術的考生,須參加省美術統(tǒng)考且成績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