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校長保送 |
申請對象 |
凡高中畢業(yè),品行端正,身體健康,並持香港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學生均可報名 |
申請資格 |
1.學習成績優(yōu)良及平時品行表現(xiàn)良好者 |
2.在科技創(chuàng)新、社會服務等方面有突出表現(xiàn)者 |
3.在音樂、舞蹈、體育、美術方面有突出表現(xiàn)者 |
申請科類 |
參考學生選修科目及專業(yè)特長,尊重學生志願 |
申請與審批流程 |
1.學生填寫申請表,向所在中學校方提交相應申請資料。 2.中學校長簽署意見;提供學生成績與排名、在校表現(xiàn)等資料。 3.相關材料於2017年12月9日前,遞交到華僑大學香港辦事處。 (北角英皇道367-373號上潤中心19樓D室) 4.面試,通知錄取結果;符合條件的學生,保送錄取本科;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將作為推薦生,可根據(jù)文憑試成績申請免試。 5. 文憑試放榜後,方辦理領取錄取通知書及繳交學費等手續(xù)。 |
申請時間 |
2017年12月9日前 |
面試時間 |
2017月12月16日-17日 |
備 注:
1.符合申請資格中的任一條即可申請保送,報名費為600元港幣。凡通過校長保送方式並經(jīng)華僑大學審核後錄取的學生有機會獲得半免一年學費或以上的獎學金;
2.“2018年香港中學校長保送高中畢業(yè)生入讀華僑大學申請表”亦可於華僑大學招生資訊網(wǎng)(http://zsc.hqu.edu.cn/)下載,表格影印有效。
3.諮詢電話:25645133 諮詢電郵:hquhk@yahoo.com.hk
聯(lián) 絡 人:華僑大學董事會香港辦事處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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