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威海校區(qū)2017年在浙江的招生政策
在浙江,根據(jù)實考人數(shù)的一定比例,按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加分),分段填報志愿,分段錄取。分別按實考人數(shù)的20%、60%、90%分為3段。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愿,隨即投檔錄取,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愿,再組織投檔錄取,以此類推,第三段志愿填報和錄取后,若山東大學威海分校未完成計劃可適當擴大比例征求志愿;志愿設置上實行專業(yè)平行志愿,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yè)(類)作為一個志愿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80個志愿。
浙江考生的選考科目只要有一門與山東大學威海分校相應專業(yè)(類)的選考科目要求相符即有填報志愿的資格。若選考科目皆不符合要求則不能填報山東大學威海分校志愿。
山東大學威海分校在浙江的招生專業(yè)(類)有經(jīng)濟學類、工商管理類、金融學類(中外合作辦學)、法學類、朝鮮語、外國語言文學類、自動化類、電子信息類、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海洋科學類、數(shù)學類、物理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
其中,經(jīng)濟學類、工商管理類、金融學類(中外合作辦學)、法學類、朝鮮語、外國語言文學類不限選考科目。自動化類、電子信息類、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的選考科目為物理、技術、化學;海洋科學類、數(shù)學類、物理學類的選考科目為物理、生物、化學。
在考生的錄取排序上,當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按文化總分、語文數(shù)學總分、語文或數(shù)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進行排序。錄取的考生入校后立即按高考投檔成績與入校后填報的志愿細分專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