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濱海學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山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3〕26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青島濱海學院??粕究普猩ぷ?。我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錄取原則選拔優(yōu)秀人才,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以及社會的監(jiān)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院全稱青島濱海學院
第四條學院代碼10868
第五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六條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學校
第七條學校地址:1.青島西海岸新區(qū)嘉陵江西路425號(小珠山校區(qū))
2.青島西海岸新區(qū)山川路1568號(大珠山校區(qū))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條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學校同時設立招生錄取工作紀檢監(jiān)察小組,監(jiān)督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第十一條招生對象
(一)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專科畢業(yè)生。
(二)應征入伍地為我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已被免試專升本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除外)。
第十二條報考條件
(一)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沒有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沒有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计趦?。
4.??齐A段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報名前已解除處分。
5.身體健康。
6.具備以下考生資格之一:
(1)在畢業(yè)高校獲得學校推薦資格的我省高校應屆??飘厴I(yè)生(以下簡稱校薦生)。
(2)通過招生高校自主組織的相應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專業(yè)測試),獲得考生自薦資格的我省高校應屆??飘厴I(yè)生(以下簡稱自薦生)。
(3)經省級及以上相關行政部門認定的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我省高校應屆??飘厴I(yè)生(以下簡稱建檔立卡家庭考生)。
(4)應征入伍地為我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普通??飘厴I(yè)生及在校生應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報名時為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或已獲得??飘厴I(yè)證書的往屆畢業(yè)生,以下簡稱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
(5)??茖W習階段,作為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或在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獲一等獎的我省高校應屆專科畢業(yè)生(以下簡稱大賽保送生)。
(二)2024年“3+2”對口貫通培養(yǎng)轉段考生,須根據轉段測試有關要求參加全省專升本統(tǒng)一考試報名。如具備上述報考條件,參加轉段測試同時可兼報其他類型專升本考試招生。
第十三條報考資格獲得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山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粕究瓶荚囌猩ぷ鞯耐ㄖ罚斀虒W函〔2023〕26號)中的相關要求執(zhí)行。
第五章招生專業(yè)和計劃
第十四條招生專業(yè)和計劃
我校2024年專升本招生專業(yè)和計劃通過山東省教育廳、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對參加專升本統(tǒng)一考試,達到同學校同專業(yè)錄取標準的自薦考生,單獨增列招生計劃。
第六章招生錄取
第十五條招生錄取嚴格按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山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粕究瓶荚囌猩ぷ鞯耐ㄖ罚斀虒W函〔2023〕26號)中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錄取原則,校薦生按照平行志愿規(guī)則投檔錄?。蛔运]考生如果達到我校有關專業(yè)投檔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愿,以增列計劃方式錄取。
大賽保送生、建檔立卡家庭考生錄取辦法嚴格按照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錄取辦法嚴格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山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粕究瓶荚囌猩ぷ鞯耐ㄖ罚斀虒W函〔2023〕26號)文件中的有關規(guī)定和《青島濱海學院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專升本免試招生工作方案》執(zhí)行。
第十六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第十七條錄取結果可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指定網址或青島濱海學院陽光招生網(https://zsb.qdbhu.edu.cn/)查詢,我校統(tǒng)一印制并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八條被錄取的專升本考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普通專科畢業(yè)證(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學生士兵還應持退役證等材料,按要求到錄取高校報到。我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冊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報送有關部門處理。通過免試專升本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須將檔案轉至我校并參加全日制培養(yǎng);對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或未取得普通??飘厴I(yè)證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試專升本政策。
第七章證書頒發(fā)
第十九條專升本學生的修業(yè)年限一般為2~4年,錄取入學后不得轉專業(yè)。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guī)定課程,成績合格,頒發(fā)教育部認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yè)證書的內容須標注“在青島濱海學院??破瘘c××專業(yè)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授予相應學位。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條為方便與考生聯系,我校所有考試信息將通過青島濱海學院陽光招生網發(fā)布,廣大考生應適時關注;為了考生能順利收取錄取通知書,考生務必保證填報志愿時填寫的聯系電話保持暢通,聯系地址清楚,如考生因信息不清,聯系不到而造成損失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二十一條學校按照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我校不與任何社會中介或培訓機構進行合作。社會上所有形式的專升本輔導班均與我校無關,請廣大考生注意。
第二十四條我校招生章程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備案,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查詢,也可登錄我校網站查詢。
第二十五條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2—86728687
紀檢監(jiān)督電話:0532—83150198
傳真:0532-86728555
網址:http://zsb.qdbhu.edu.cn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青島濱海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