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國語大學2023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北京外國語大學高水平游泳運動隊成立于2011年,擁有一支高水平、敢拼搏、勇創(chuàng)新的教練團隊,包括奧運冠軍和亞洲紀錄保持者。在全體教練的精心指導下,通過科學系統(tǒng)訓練,北外高水平游泳隊競技水平在全國備受矚目,隊員曾獲兩次全國大學生游泳錦標賽冠軍、多次獲得首都高校游泳冠軍賽、錦標賽冠軍,并代表中國參加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及泛波羅的海大學生運動會等國際賽事。在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學生運動會上,北外高水平游泳隊7人參賽,共獲得13.45枚金牌、3.75枚銀牌、1枚銅牌,成績位居各高校之首并榮獲學校體育工作最高獎“校長杯”。
學校為高水平游泳隊學生制定了詳細的培養(yǎng)計劃與實施路徑,近年來有十多名學生畢業(yè)后前往愛丁堡大學、倫敦大學學院(UCL)、紐約大學、墨爾本大學等世界名校深造或攻讀本校研究生,其他畢業(yè)生則選擇在企業(yè)、教育、媒體、金融等多領域工作,就業(yè)率達100%。高水平游泳隊已經成為北外靚麗的名片,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競技體育和學校體育相結合的優(yōu)秀典范。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2〕8號)精神,結合北京外國語大學高水平游泳運動隊建設需要和人才培養(yǎng)目標,特制定并公布北京外國語大學2023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具體內容如下:
一、招生計劃
北京外國語大學高水平游泳運動隊招生工作堅持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同時根據(jù)游泳隊建設規(guī)劃和實際需要以及考生測試水平,2023年擬招收0-14人。
二、招生項目
大項:游泳。
小項:原則上每個小項招收0-1人,具體如下:
男子項目: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200米蝶泳、200米仰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
女子項目:200米仰泳、200米蛙泳、200米蝶泳、2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
三、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
注:對于已達相應技術等級標準但未辦理等級證書者,請?zhí)峁┫鄳愂隆⒈荣惓煽冏C明等相關材料。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
3.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力,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注: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shù)膶W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資格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報考。
(二)參加高水平游泳運動隊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tǒng)一組織的高考報名。
(三)凡入學前報名參加過各類限制性賽事(如全國春季游泳錦標賽、全國夏季游泳錦標賽、全國游泳冠軍賽、全國游泳錦標賽、全國青年游泳錦標賽、16周歲以上國際性游泳比賽等)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四)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其他報考條件。
四、招生程序
高水平運動員的選拔測試招生,需經過考生網上報名申請、資格審查、游泳專項測試(全國統(tǒng)測)、簽約認定、文化課考試與錄取等程序。凡選拔測試招生程序不完整的考生,北京外國語大學不予簽約認證與錄取。
(一)報名申請
1.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登錄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網(官方網址:https://joinus.bfsu.edu.cn/)—特殊類型招生—高水平運動隊,在本簡章中下載并填寫附件:《北京外國語大學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反興奮劑承諾書》《2023年北京外國語大學游泳高水平測試考生專業(yè)志愿及文化課考試簽約批次意愿表》,同時將考生二代身份證、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獲獎名次證書、比賽秩序冊與成績冊(首頁及本人頁)、學籍證的原件等材料掃描后,將電子版發(fā)送至北京外國語大學體育教研部郵箱:bwtyb@bfsu.edu.cn,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北京外國語大學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最后一欄“所在單位意見”中填寫是否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
2.提交報名申請資料時間:2022年12月20日-30日
(二)資格審查
北京外國語大學將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如考生提供的材料與北京外國語大學的報名條件及要求提供的材料不符,將無法獲得考生資格合格認定,后果自負。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入學資格,并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及單位的責任。資格審查合格名單將在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網上予以公布。
(三)游泳專項測試
1.測試方式
通過北京外國語大學資格審查的考生須參加全國游泳統(tǒng)測,以統(tǒng)測所取得的北京外國語大學設定游泳項目的成績及北京外國語大學設定的加分項作為認定依據(jù)。
2.測試要求
(1)每名考生在前述項目中自選一項作為參加全國統(tǒng)測的測試項目,北京外國語大學將以全國統(tǒng)測成績作為依據(jù)。
(2)考生參加全國統(tǒng)測項目必須與《北京外國語大學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所報項目一致,且測試成績必須達到該項目國家一級運動員標準。
(3)嚴禁考生替、代考或服用違禁藥品,違規(guī)者將被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同時通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取消該生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
(四)成績排名
北京外國語大學將根據(jù)考生參加全國統(tǒng)測成績與加分之和的最終成績進行男女分別排名。排名方法如下:
1.縱向排名:同一項目按最終成績由高至低排序,分數(shù)相同時將所測成績秒數(shù)低者列前。如出現(xiàn)某一項目的第一名放棄簽約,該項目的下一名遞補為第一名,以此類推。
2.橫向排名:各項目的第一名按照最終成績由高至低進行排序,分數(shù)相同時將以2021年全國學生運動會大學甲組該項目成績?yōu)閰⒄眨胃哒吲琶星啊?/p>
3.占位:某一項目出現(xiàn)報名空檔或考生測試成績均未合格產生項目空位時,將根據(jù)北京外國語大學建隊需要,由各項目非第一名且成績比較優(yōu)秀的考生進行機動占位并參加橫向排名。
4.加分事項:統(tǒng)測成績達到以下成績者可獲得額外加分:
(1)2021年全國學生運動會大學甲組成績第一名者,在總分上加1分。
(2)破全國大學生游泳錦標賽甲組紀錄者,在總分上加1分。
(3)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游泳運動員國家健將級標準者,在總分上加1分。
(4)測試成績符合以上多項條款時,可累計加分。
(五) 簽約原則
1.按照各項目橫向排名由高至低順序,依次與考生簽訂本科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0-3名)、本科二批次控制線的65%(0-4名)、本科二批次控制線(0-2名)。
2.針對高考文化課成績較好的考生簽訂本科一批次控制線(0-5名),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全國游泳統(tǒng)測成績必須達一級運動員標準。
(2)在《2023年北京外國語大學游泳高水平測試考生專業(yè)志愿及文化課考試簽約批次意愿表》中必須標明該類志愿。
(3)考生需向北京外國語大學提交由學籍所在學校出具的文化課水平相關說明材料。
3.注意事項: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北京外國語大學將參考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運動隊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原則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4.簽約公布:預錄取名單將在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網及“陽光高考”平臺上予以公示。
(六)文化課考試與錄取
1.與北京外國語大學簽訂本科二批次控制線的65%、本科二批次控制線、本科一批次控制線擬錄取協(xié)議的考生,須在其戶口所在地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并于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實行平行投檔的省份須為第一順序志愿)報考北京外國語大學。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填報志愿有特殊規(guī)定的,按其規(guī)定填報。
2.與北京外國語大學簽訂單獨招生考試資格擬錄取協(xié)議的考生,應按照國家體育總局指定的報名方式(詳細報名信息見“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lián)盟APP”)報名,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tǒng)一組織的運動訓練專業(yè)、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北京外國語大學根據(jù)辦學規(guī)定和培養(yǎng)要求,結合有關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成績分布,自主劃定文化課考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此類考生最低分數(shù)線不得低于運動訓練專業(yè)統(tǒng)一劃定的文化課最低線。北京外國語大學劃定的文化課合格線及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在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
3.北京外國語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專業(yè)為外交學、新聞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類。(報考外交學和新聞學專業(yè)的新高考省份考生請注意選考科目要求。)
4.學生在校期間,須認真參加并完成游泳隊的訓練和比賽任務,不得因運動員轉會、到俱樂部試訓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學申請。學生無故不參加游泳隊的正常訓練及比賽,將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五、聯(lián)系方式
(一)電子郵箱:bwtyb@bfsu.edu.cn
(二)咨詢電話:
體育教研部 010-88818936,010-88816667
本科招生辦 010-88816481,010-88816254
(三) 咨詢時間:
2022年12月19日-30日上午9:00-11:30(公休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六、監(jiān)督機制
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監(jiān)察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接受投訴。有關單位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測試工作。
監(jiān)督電話:010-88816259
七、附則
本招生簡章經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及工作要求,本簡章將相應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