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外語職業(yè)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法律事務專業(yè)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方案 ...
依據《關于做好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職(???層次單獨測試和綜合評價錄取的通知》(甘招委發(fā)〔2017〕4號)文件精神,落實《蘭州外語職業(yè)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實施方案(暫行)》要求,結合公共管理系法律事務專業(yè)特點,特制定法律事務專業(yè)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標準。
一、普通高考生測試標準
(一)測試原則與目標
1、測試原則
綜合素質測試以“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為基本原則,堅持做到測試方法科學適用、組織嚴密規(guī)范。
2、測試目標
本測試標準的設定主要考核考生的文化基礎、思想道德素質;主要通過測試考生的綜合知識水平、學習能力、心理素質以及與法律專業(yè)相適應的興趣與潛力等。
(二)測試形式與內容
1、分值構成及測試形式
普高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總分100分。其中分值涉及三部分,第一部分高中會考成績占比40%,其中會考成績計算標準以90分為A等、80分為B等、70分為C等、60分為D等合計考生全部會考科目分數(shù),并按照合計后的平均分核算該部分成績;第二部分專項分(內容包括:政治、地理、歷史、語文、英語)占比30%,該環(huán)節(jié)以五門成績總和的平均分核算分數(shù);第三部分面試成績占比30%,需考生做2分鐘自我介紹,并由評委教師隨機選擇3個模塊中的3道題進行測試。(其中第1模塊或第3模塊為必考項)
2、測試內容(第三部分:面試30%)
(1)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
能夠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思想、觀點以及解釋、敘述事情的能力。
(2)創(chuàng)新發(fā)展能力
發(fā)現(xiàn)新問題、產生新思路、提出新觀點和找出新辦法的能力。
(3)分析應變能力
考生需具備基本的邏輯推理能力、綜合歸納能力和分析論證能力,并通過設定特定的意外事件,要求考生能迅速地做出反應,尋求合適的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決的能力。
(4)專業(yè)認知能力
要求考生對社會基本法律現(xiàn)象有一定的了解,能夠根據所提供的法律情景作出獨立的分析和判斷。
(5)心理素質能力
具有以人為本的理念;誠信、守法、吃苦耐勞、強烈的責任心等品質;還應具備挫折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心理素質。
(三)測試評分細則
表1:普高生綜合測評評分細則
普 高 生 綜 合 測 試 評 分 細 則 |
第 一 部 分 |
會考成績(40%) |
1.會考成績計算標準以A=90分、B=80、C=70、D=60分合計考生全部會考科目分數(shù); 2.將全部會考科目成績以計算標準匯總,按照匯總后平均分計算該部分成績。 | ||
第 二 部 分 |
專項分 (30%) |
1.專項分科目包括:政治、地理、歷史、語文、英語,以會考成績計分; 2.將以上5門成績匯總,按照匯總后平均分計算該部分成績。 | |||
面試成績 (30%) 時間:平均每人5-10分鐘 |
1.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 (40分) |
評分標準:1. 能準確地判斷文章的態(tài)度、意圖和目的,分析中心思想和主旨。 2.能夠根據問題闡述自己的觀點,思路清晰,語言通順。 |
言語理解準確40分 言語理解模糊30分 言語無法理解20分 | ||
語言表達清晰40分 語言表達完整30分 語言表達混亂20分 | |||||
2.創(chuàng)新發(fā)展能力(30分) |
評分標準:1. 對日常社會生活中的法律問題能提出新的見解。 2. 善于觀察和分析,發(fā)現(xiàn)新問題,提出新想法,具備創(chuàng)新意識和基礎創(chuàng)新能力。 |
具有較強創(chuàng)新能力30分 具有一定創(chuàng)新能力20分 創(chuàng)新能力欠缺10分 | |||
3.分析應變能力(40分) |
評分標準:1.有正確的價值觀,具備基本的是非判斷能力。 2.根據給定的案例背景,找出問題的關鍵,提出合理的解決思路。 3.面對意外事件,能迅速地做出反應,尋求合適的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決的能力。 |
具有較強應變能力40分 具有一定應變能力30分 分析應變能力欠缺20分 | |||
4.專業(yè)認知能力(30分) |
評分標準:1.能進行自我分析,對未來的職業(yè)定位和就業(yè)途徑、前景有較清晰的認知。 2. 對職業(yè)選擇的相關外部環(huán)境進行較為系統(tǒng)的分析。如家庭環(huán)境分析、社會環(huán)境分析、職業(yè)環(huán)境分析。 |
專業(yè)認知能力較強30分 專業(yè)認知能力模糊20分 專業(yè)認知能力欠缺10分 | |||
5.心理素質能力(30分) |
評分標準:1.有正確的三觀,始終保持開闊的心胸,具有較強心理沖突和挫折的忍受能力,熱愛生活,熱愛學習。 2. 自信、自愛、自尊、自立,能夠充分認識自己,正確估價自己,有自知之明,不自卑不自負。 3.寬容待人,善于與他人交流思想。 |
心理素質能力較強30分 心理素質能力一般20分 心理素質能力較弱10分 |
二、中職生測試標準
(一)測試原則與目標
1、測試原則
綜合素質測試以“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為基本原則,堅持做到測試方法科學適用、組織嚴密規(guī)范。
2、測試目標
本測試針對中職生應知應會的人文與自然科學普及類知識,生活常識,行為禮儀,人際交往等方面的簡單知識。主要進行職業(yè)傾向和能力素質考核,考察學習能力、思維能力、理解交流能力、專業(yè)潛能、心理素質以及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測試形式與內容
1、分值構成及測試形式
中職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總分100分。其中分值涉及三部分,第一部分文化知識成績占比40%;第二部分職業(yè)技能占比30%;第三部分面試成績占比30%,需考生做2分鐘自我介紹,并由評委教師隨機選擇3個模塊中的3道題進行測試。(其中第1模塊或第3模塊為必考項)
2、測試內容(第三部分:面試30%)
(1)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
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思想、觀點以及解釋、敘述事情的能力。
(2)創(chuàng)新發(fā)展能力
發(fā)現(xiàn)新問題、產生新思路、提出新觀點和找出新辦法的能力。
(3)分析應變能力
考生需具備基本的邏輯推理能力、綜合歸納能力和分析論證能力,并通過設定特定的意外事件,要求考生能迅速地做出反應,尋求合適的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決的能力。
(4)專業(yè)認知能力
要求考生對社會基本法律現(xiàn)象有一定的了解,能夠根據所提供的法律情景作出獨立的分析和判斷。
(5)心理素質能力
具有以人為本的理念;誠信、守法、吃苦耐勞、強烈的責任心等品質;還應具備挫折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心理素質。
(三)測試評分細則
表2:中職生綜合測評評分細則
普 高 生 綜 合 測 試 評 分 細 則 |
第 一 部 分 |
文化知識(40%) |
.以中職學校提供的有效成績按一定的比例平衡校級成績后按科目的平均分計分 | ||
第 二 部 分 |
職業(yè)技能 (30%) |
以中職學校提供的有效成績按一定的比例平衡校級成績后按科目的平均分計分 | |||
面試成績 (30%) 時間:平均每人5-10分鐘 |
1.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 (40分) |
評分標準:1. 能準確地判斷文章的態(tài)度、意圖和目的,分析中心思想和主旨。 2.能夠根據問題闡述自己的觀點,思路清晰,語言通順。 |
言語理解準確40分 言語理解模糊30分 言語無法理解20分 | ||
語言表達清晰40分 語言表達完整30分 語言表達混亂20分 | |||||
2.創(chuàng)新發(fā)展能力(30分) |
評分標準:1. 對日常社會生活中的法律問題能提出新的見解。 2. 善于觀察和分析,發(fā)現(xiàn)新問題,提出新想法,具備創(chuàng)新意識和基礎創(chuàng)新能力。 |
具有較強創(chuàng)新能力30分 具有一定創(chuàng)新能力20分 創(chuàng)新能力欠缺10分 | |||
3.分析應變能力(40分) |
評分標準:1.有正確的價值觀,具備基本的是非判斷能力 2.根據給定的案例背景,找出問題的關鍵,提出合理的解決思路。 3.面對意外事件,能迅速地做出反應,尋求合適的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決的能力。 |
具有較強應變能力40分 具有一定應變能力30分 分析應變能力欠缺20分 | |||
4.專業(yè)認知能力(30分) |
評分標準:1.對報考本學校的了解,對所報考的第一專業(yè)的了解,能進行自我分析,對未來的職業(yè)定位和就業(yè)途徑、前景有較清晰的認知。 2. 對職業(yè)選擇的相關外部環(huán)境進行較為系統(tǒng)的分析。如家庭環(huán)境分析、社會環(huán)境分析、職業(yè)環(huán)境分析。 3.主要考核學生對與自己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基本知識的了解和掌握,考核學生對有關法律問題的理解能力,對是與非的判斷能力,以及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維護權益、依法同違法行為作斗爭的實踐能力。 |
專業(yè)認知能力較強30分 專業(yè)認知能力模糊20分 專業(yè)認知能力欠缺10分 | |||
5.心理素質能力(30分) |
評分標準:1.有正確的三觀,始終保持開闊的心胸,具有較強心理沖突和挫折的忍受能力,熱愛生活,熱愛學習。 2. 自信、自愛、自尊、自立,能夠充分認識自己,正確估價自己,有自知之明,不自卑不自負。 3.寬容待人,善于與他人交流思想。 |
心理素質能力較強30分 心理素質能力一般20分 心理素質能力較弱10分 |
三、綜合測評測試要求
1、參加測試的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2、參加筆試期間不得交頭接耳,隨意走動,并關閉手機,注意考場秩序和衛(wèi)生,考試結束后立刻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逗留;
3、考生在備考期間要遵守考場紀律,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對替考和拒不聽從安排者取消考試資格;
4、考生面試完畢后按指定路線離開面試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