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郵電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綜合評價錄取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我校2017年在江蘇省繼續(xù)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招生,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學校面試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學校培養(yǎng)特色要求等,采取綜合評價的方法,選拔品學兼優(yōu)、綜合素質好、特長突出、有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人才。
一、招生計劃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人數不超過2017年本一批次招生計劃的5%。
二、報名條件及招生專業(yè)
(一)報名條件
1、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省級二等獎(含)以上;
2、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省級三等獎(含)以上;
3、高中階段獲得化學、生物奧林匹克競賽省級三等獎(含)以上;
4、高中階段獲得授權國家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5、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優(yōu)良、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達到3A1B1合格及以上、且各學期期末成績排名在年級前20%;
6、高中階段獲得“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三等獎(含)以上。
7、高中階段思想品德優(yōu)秀,榮獲政府部門頒發(fā)的地市級“道德模范”、“見義勇為”稱號、省級“優(yōu)秀志愿者”稱號,并經我校綜合評價錄取資格審核專家組認定者。
(二)招生專業(yè)
我校選擇八個國家特色專業(yè)建設點、省品牌專業(yè)、省優(yōu)勢學科對應專業(yè)招收綜合評價錄取考生,每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yè)(注明是否服從專業(yè)調劑)。具體招生專業(yè)及報名要求如下:
1、通信工程:須滿足報名條件第1、4條之一(不含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2、電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須滿足報名條件第2、4、7條之一;
3、電子科學與技術、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自動化:須滿足報名條件第2、4、5、7條之一;
4、材料化學:須滿足報名條件第3、5、7條之一;
5、工商管理:須滿足報名條件第6、7條之一。
工商管理專業(yè)只招收文科考生,其他專業(yè)均只招收理科考生。
三、報名程序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申請工作實行網上報名與郵寄材料相結合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20日
(二)網上報名
1、登錄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bm.chsi.com.cn/),按照系統(tǒng)要求進行注冊、報名。
2、下載打印申請表: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系統(tǒng)將自動生成申請表,請認真核對填寫的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后下載打印申請表,并由所在中學負責人審核并簽字,加蓋中學公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系統(tǒng)??忌畔⒚看涡薷暮蠖柬毻瓿梢陨喜襟E,請在提交信息時仔細檢查。
(三)郵寄書面材料
書面報名材料須用A4紙大小依次裝訂(無需添加封面):
1、經中學負責人簽字蓋章的報名系統(tǒng)生成的申請表原件;
2、二代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3、符合條件第1、2、3、4、6、7條之一的考生,須提供中學審核蓋章、負責人簽字且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的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以及其他證明自己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
4、僅符合條件第5條的考生,須提供經中學教務部門審核蓋章、負責人簽字且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期末成績匯總表、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證明復印件;
5、中學審核蓋章、負責人簽字提供的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其中道德品質、公民素養(yǎng)、交流與合作須合格,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均須達C等級及以上。
相關材料原件請掃描上傳系統(tǒng),紙質材料請于2017年4月20日17:00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南京郵電大學招生就業(yè)處招生科(地址:南京市亞東新城區(qū)文苑路9號,郵編:210023),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材料”字樣。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四、資格審核
招生就業(yè)處會同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處,按照南京郵電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以參加學校面試,面試名單將于5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也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查詢。
五、確認面試、繳費及準考證打印
5月15日前,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須通過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確認參加面試并繳納測試費人民幣60元/人。逾期未確認、未繳納測試費者視為放棄參加面試。5月30日后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
六、面試
面試安排在2017年6月11日,具備面試資格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相關證書或成績表、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證明的原件(符合對應報名條件的材料原件)于6月10日12:00-16:00到我校仙林校區(qū)教2一樓大廳辦理報到手續(xù)。
綜合評價錄取面試工作由招生就業(yè)處配合教務處組織實施。參與面試工作專家人選及分組情況在面試前隨機抽取產生。面試時,各組專家及考生均隨機進入不同考場,面試題目由考生現場隨機抽取。每個面試組的五名專家對考生分別獨立打分,取平均分。學校將對考生面試全程進行攝像、錄音。根據面試情況,擇優(yōu)確定入選考生,面試結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規(guī)定公示。
七、錄取辦法
(一)我校確定的綜合評價錄取候選考生仍須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入學考試,且2017年6月27日至7月2日須憑動態(tài)口令卡在江蘇省綜合評價錄取考生志愿中填報我校。
報考我校的候選考生高考成績應達到江蘇省本科第一批控制線;獲得省級競賽二等獎(含)以上的考生(通過符合報名條件第6條入選的考生,相應要求全國二等獎及以上),高考成績可放寬至本一省控線下10分(含)以內;獲得省級競賽一等獎(含)以上的考生(通過符合報名條件第6條入選的考生,相應要求全國一等獎),高考成績可放寬至本一省控線下20分(含)以內;學業(yè)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達到BB,必測科目等級達到4C1合格,身體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我校根據考生報考專業(yè),對考生高考成績、面試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和特色要求五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1.成績計算方法說明。
(1)高考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如高考成績?yōu)?30分,因高考滿分為480分,該考生得分換算為百分制則為68.75分。
(2)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
(3)學業(yè)水平測試含必測科目及選測科目。必測科目中,技術科目不予賦分,其他四門科目根據等級賦分,具體分數按照相應等級范圍內就高計算,如必測科目的A等級折算為100分,B等級折算為89分,C等級折算為74分。選測科目中,根據等級計分,A+等級折算為100分,A等級折算為90分,B+等級折算為80分,B等級折算為70分。
學業(yè)水平測試滿分600分,考生折算總分換算為百分制;如折算總分為540分,換算為百分制,則為90分。
(4)綜合素質評價滿分100分。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三個內容中,A等級折算為20分,B等級折算為15分,C等級折算為10分;道德品質、公民素養(yǎng)、交流與合作項目如有“突出表現”,根據具體內容賦分,分值由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專家組討論確定,最高不超過40分。
(5)學校特色要求賦分。
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信息學、化學、生物奧林匹克競賽、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及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省級一等獎及以上,得100分;省級二等獎,得70分;省級三等獎,得40分。
高中階段獲得授權國家發(fā)明專利且排名第一,得100分;排名第二得分1/2,即50分;排名第三得分1/4,即25分;依次遞減。
高中階段獲得國家授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且排名第一,得40分;排名第二得分1/2,即20分;排名第三得分1/4,即10分,依次遞減。
高中階段獲得“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一等獎,得100分;二等獎,得70分;三等獎,得40分。
高中階段思想品德優(yōu)秀,榮獲政府部門頒發(fā)的地市級“道德模范”、“見義勇為”稱號、省級“優(yōu)秀志愿者”稱號,并經我校綜合評價錄取資格審核專家組認定者,得40分。
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優(yōu)良、且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達到3A1B1合格及以上、各學期期末成績排名在年級前20%,得30分。
特色要求賦分就高計算,不累計。
2.綜合評價辦法。
我校按照報名考生的五個方面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其中高考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20%,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占10%,綜合素質評價占5%,特色要求占15%(各項得分取小數點后2位)。
比如,某考生,高考成績是330分,換算為百分制是68.75分,最終折算為34.38分;面試成績80分,折算為16分;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yōu)?40分,換算為百分制為90,最終折算為9分;綜合素質評價為60分,折算為3分;學校特色要求得分70,折算為10.5分。則該考生綜合評價總分為72.88分。
3.若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相等,再依次按照高考總成績、高考語文和數學成績總和、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預錄取名單由我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正式予以錄取并公示。
八、監(jiān)督與處理
1、學校在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紀檢監(jiān)察部門聯系電話:025-85866330;郵箱:jbxx@njupt.edu.cn。
3、對在綜合評價錄取中存在違規(guī)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相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對于負有責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學者,取消其綜合評價錄取考核成績,報省教育廳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九、聯系方式
1、電話:(025)85866668、85866669、85866270(傳真)
2、地址:南京市亞東新城區(qū)文苑路9號
南京郵電大學招生就業(yè)處招生科(210023)
3、網址:http://zs.njupt.edu.cn/
4、電子信箱:zsk@njupt.edu.cn
十、本簡章由南京郵電大學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教育部或江蘇省如有新的規(guī)定,以新規(guī)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