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學院2017年本科招生考試曲目填報注意事項
1、報考音樂學理論、音樂聲學/樂器學/錄音與擴聲、電子音樂創(chuàng)作與制作、藝術管理、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招考方向的考生不要求填報考試曲目。
2、音樂教育、演唱(民族唱法)、演唱(美聲唱法)、中國樂器演奏、管弦樂器演奏、鋼琴、電子管風琴、指揮等招考方向須填報考試曲目。以上各招考方向(其中,管弦樂器演奏招考方向一試曲目不用填報音階)填報曲目時須注明曲目的作者和曲目名稱,可按如下方式填報:作者:XXX;曲目:XXX(填寫時,不要有空格或者換行)。具體要求以《中國音樂學院2017年本科招生簡章》為準。
3、曲目有特殊要求的(如同一試中多于兩首),可按如下方式填報在同一欄中:
第一首:作者:XXX;曲目:XXX;第二首:作者:XXX;曲目:XXX(填寫時,不要有空格或者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