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
專業(yè)要求:
考生應(yīng)掌握基礎(chǔ)指揮技巧;具備較好的鋼琴演奏能力和快速視奏能力;掌握基礎(chǔ)音樂 理論知識與視唱練耳技能,以及一定的基礎(chǔ)和聲學(xué)知識。
考試注意事項(xiàng):
1、報考指揮招考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填報考試曲目,考試曲目不符合要求者,不予 參加考試。一試時須提交考試自選指揮曲目總譜 5 份與該作品音樂分析 1 份。 2、考生可自帶鋼琴演奏人員。如無自備鋼琴演奏人員,可由考場提供??忌氉詡渌? 指揮作品的鋼琴譜一式兩份(如指揮系雙鋼琴樂譜資料有該曲目,則無需自備;不接受手 抄譜)??忌氉詡渌莩囆g(shù)歌曲或所演奏器樂作品鋼琴伴奏譜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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