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師范大學2021年高水平運動隊錄取原則
錄取原則
1.符合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及海南師范大學2021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中的報名條件,已通過海南師范大學資格審核并公示無異議的考生;
2.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tǒng)一組織的體育專業(yè)測試,且體育測試成績不低于70分;
3.一級運動員參加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體育單招文化課考試,文化課成績不低于運動訓練專業(yè)統(tǒng)一劃定的文化課最低線;
4.海南師范大學一級運動員單考招生計劃總數為4人,參加普通高考且文化課成績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的計劃總數為6人,根據學校運動競賽隊的實際需要,按小項、男女分別確定錄取優(yōu)惠分值的分配,擬安排如下:
項目 | 錄取優(yōu)惠分值 | 男 | 女 | 備注 |
足球(非守門員) | 一級單考 | 3 | 1 | 如體育測試合格人數小于相應的優(yōu)惠分值名額,則視具體情況適當調整。 |
二本65% | 4 | 2 |
5.集體項目每年招生人數不得超過該項目賽事規(guī)定的一方最多同時上場人數,海南師范大學足球項目男女隊最多各招10人(不含守門員);
6.考生在符合上述原則后,按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從高到低劃定入圍考生,入圍總人數不得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海南師范大學2021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總數20);
7.未參加體育單招文化課考試或體育測試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均過線但未取得海南師范大學一級單考優(yōu)惠資格的一級(含)以上運動員,按二級運動員的錄取辦法錄??;
8.根據《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管理辦法》(體科字[2020]169號)文件第二十四條,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專業(yè)志愿并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p>
9.若因考生已被體育單招錄取、達不到規(guī)定的文化分數要求、考生復查報名資格不合格或考試違規(guī)取消成績等情況而產生合格人數缺額,學校將根據體育測試成績順延給后續(xù)考生,在提交教育部之前在海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再次公示入圍名單,并按要求上報陽光高考平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最終入圍名單以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為準;
10.凡是發(fā)現考生有作弊或違紀行為的,立即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