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等精神,結合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21〕1號文有關規(guī)定要求及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五年一貫制高職班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廣東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五年一貫制招生代碼:8880023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天河校區(qū):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源路789號郵政編碼:510650 花都校區(qū):廣州市花都區(qū)工業(yè)大道11號 郵政編碼:510800 清遠校區(qū):清遠市清城區(qū)東城街道中宿路34號(廣東省職業(yè)教育城) 郵政編號:511510 廣東省華僑職業(yè)技術學校(集團辦學):廣州市天河區(qū)龍洞街道迎龍路481號郵政編號:510520 廣東省科技職業(yè)技術學校(集團辦學):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源路818號 郵政編號:510650 第六條 五年一貫制高職班專業(yè)學習地點:在校期間花都校區(qū)或清遠校區(qū)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八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十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一條 畢(結)業(yè)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guī)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成績合格,獲得規(guī)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yè)要求者,頒發(fā)相應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yè)證書。頒發(fā)證書學校名稱:廣東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yè)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fā)放肄業(yè)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二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的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guī)定和實施方案,確定招生規(guī)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jiān)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zhí)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guī)定和實施方案,編制招生簡章、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四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jiān)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對象 第十五條 招生對象: 具有廣東省戶籍或屬于外省來粵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符合報考地(以地級市為單位)2021年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同時,五年一貫制轉段時,學生應符合有關高校錄取所在年度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第五章 招生專業(yè)、計劃及學費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以廣東省教育廳公布為準。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zhí)行。
(因教育部未公布最新的專業(yè)名稱和代碼,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招生專業(yè)和代碼為準) 第六章 報名和考試安排 第十七條 全省統考報名時間與辦法 (一)實行網上預報名加院校網上審核后考生網上確認的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需先在2021年3月16-21日進行網上預報名并選定文化課考試地點,經院校網上審核后,于2021年3月22-23日進行網上確認。辦理成功者方可取得考試資格,報名信息一經確認不予修改,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試。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按報名系統提示上傳完整個人資料。考生上傳的個人資料,將作為院校錄取審核依據,個人資料上傳不完整者,視為報考資格不合格并取消錄取資格。 報名辦法按省考試院《關于做好2021年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進行網上報名,流程具體如下: 1. 登錄報名系統 考生登錄 “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gz)進行網上預報名。首次成功登錄系統后自動生成一個報名號,考生在成功登錄后必須設置登錄密碼和密碼保護,考生在下次登錄預報名網頁時,必須輸入報名號和登錄密碼方可登錄進入系統。每個考生可報考2所院校、每所院??商顖?個專業(yè)志愿。 2. 做好誠信確認及填報個人信息 考生進入預報名網頁,認真閱讀相關守則及誠信承諾書,確認已閱讀及承諾遵守相關要求后,閱讀考生防疫須知,自覺進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觀察,如實在“粵康碼”中進行健康申報,同時下載并如實填寫考前14天個人健康信息申報表(此表與“粵康碼”須在領取準考證和接受考前檢查時出具)。 進入《2021年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中逐項填報個人信息。符合報考地報考條件的外省來粵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還需填報完整的《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五年一貫制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報名資格審核表》”)。 在系統上錄入的所有漢字信息均采用簡體中文,考生姓名中無法輸入的漢字使用支持國標大字符集的輸入法輸入,的確找不到的漢字用兩個半角字符“??”代替;同時,考生要向報名點提交書面更正申請。 3.釆集個人相片 考生通過關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微(微信號:gdsksy),用小程序相片釆集“相片釆集”考生端功能上傳考生本人相片。 4.上傳個人資料并提交審核 按報名系統提示上傳以下考生資格審核材料并提交審核 : (1)本人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2)居民戶口簿(首頁、戶主頁、父親或母親頁(或監(jiān)護人頁)、本人頁) (3)學生證原件或學校開具的確認該學生為2021年本校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并符合2021年報考地中考報名條件的證明。 隨遷子女考生除上傳以上個人資料外,還需上傳以下材料:父母身份證、居住證流水、社保流水、戶口本全戶人員信息(能體現監(jiān)護人與考生的關系)。 5.確認填報信息 經院校審核通過后考生在2021年3月22~23日進行網上確認。 (1)考生在報名系統中完成個人信息填報及成功上傳個人資料后,要認真核實《報名登記表》《報名資格審核表》中填報的各項內容,補填漏(錯)輸信息,尤其應逐字核實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就讀中學、報考志愿、考試地點等信息;參加術科考試的考生必須認真核對術科考試信息。 (2)考生必須對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忌卿浢艽a、密碼保護和考生報考信息在院校審核通過前都可以多次登錄報名系統進行修改。 (3)報考信息確定無誤后,由考生在報名系統上點擊“信息確認”,完成報名,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試。家長和考生所在學校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要求,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及時指導考生按報考要求及程序進行報考。考生的考試、錄取以及入學后的學籍管理和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都將以考生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為準。考生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如有疑問須向家長和老師咨詢,確保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準確。 《報名登記表》、《報名資格審核表》一經確認,所有的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錄入錯誤或不認真校對而造成不能參加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忌仨氂涀”救说膱竺柡蛡€人登錄密碼,以便日后查詢考試成績和錄取結果。 6.打印《報名登記表》等相關表格。 (二)繳納考試費和領取準考證 已完成網上報名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出示“粵康碼”、經本人簽名確認的《報名登記表》(可從系統下載打?。┖涂记?4天健康申報表,在 4月9日前到網上報名選定的文化課考點繳納考試費并領取準考證;選擇廣東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作為文化課考點的考生在4月9日按上述要求,到廣東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花都校區(qū)(廣州市花都區(qū)工業(yè)大道11號)繳納考試費并領取準考證。 第十八條 全省統考考試費用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試收費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4〕19號)規(guī)定,考生按每科25元的標準繳交考試費。文化課按3科收費,共75元。 第十九條 全省統考考試安排 1. 考試時間:2021年4月10日。具體考試時間:上午8:30-10:10英語,10:40-12:20數學,下午15:00-17:00語文。 2. 考試地點:文化課考試考點設在能與省教育考試院網上巡查系統互聯互通的招生高職院校,考生可選擇就近考點參加文化課考試。術科考試考點由相關招生院校確定;為方便考生參加術科考試,建議考生選擇文化課與術科考試相同或相近的考點進行考試。報考術科成績不互認院校相關術科專業(yè)的考生,必須到招生院校指定的考點參加相應的術科考試。廣東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文化課考試考點設在花都校區(qū)(廣州市花都區(qū)工業(yè)大道11號)。 第七章 考試科目及內容 第二十條 考試科目 全省統考:文化課考試科目含語文、數學和英語共3科,各科試卷卷面滿分150分,3科總分共450分,均采用閉卷筆答考試方式。 第二十一條 全省統考考試內容 文化課考試的內容范圍按教育部制定的2011年版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數學課程標準》《英語課程標準》要求執(zhí)行。
第八章 錄取規(guī)則 第二十二條 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廣東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深入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堅持“六公開”和“六不準”,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yōu)錄取。 第二十三條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情況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 第二十四條 錄取時,依據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和各院校招生計劃,按文化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招生院校擇優(yōu)錄取。 第二十五條 錄取辦法 全省統考按“專業(yè)志愿優(yōu)先”原則錄取。根據考生所填專業(yè)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yè)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yè)志愿錄取,依次類推,不設置專業(yè)志愿級差。根據考生專業(yè)填報順序,總分相同時,專業(yè)按照英語、數學、語文科目順序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二十六條 預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學校根據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網站上公示。 第二十七條 正式錄取后,學校不予調整專業(yè)。按文件規(guī)定,全省統考考生被招生錄取后,仍可以繼續(xù)參加中考及高中階段學校錄??;被廣東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錄取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新生入學報到、注冊。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 第九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yè)要求,且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九條 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專業(yè)要求雙眼裸眼視力達到4.6以上,無色盲和色弱;無癲癇、病理性暈厥史。因行業(yè)工作特殊性,請女生慎重報考。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yè)者,按學校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予以取消入學資格處理。
第十章 新生注冊和錄取資格審查 第三十一條 經學校五年一貫制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被廣東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錄取的考生,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初中畢業(yè)證。廣東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將對新生提交的個人信息資料與其在報名系統上傳資料進行嚴格對比、審核,對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與申訴 監(jiān)察紀檢部門聯系人:林老師 電話: 020-87025345 傳真:020-87024651 電子郵箱:jsc@gdcp.cn 信訪工作聯系人:溫老師 電話:020-87024621 傳真:020-87024621 第三十四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 020-37236028 13580468576(葉老師) 傳真:020-37236028 電子郵箱:zsjyc@gdcp.cn 學校網址:http://www.gdcp.cn 招生網址:http://zs.gdcp.cn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企業(yè)獎學金等獎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于廣東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五年一貫制高職單獨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廣東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解釋,若與國家和省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相關規(guī)定為準。 廣東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1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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