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招生咨詢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570-8068678 學校網(wǎng)址:www.qzct.net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開始實行,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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