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貿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職業(yè)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號)和《安徽省2016年高等職業(yè)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皖招考〔2016〕1號)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院性質
我院系一所具有百年辦學歷史的公辦全日制??茖哟蔚母叩嚷殬I(yè)院校,隸屬于安徽省教育廳,坐落于蕪湖市。
第二條 學院榮譽
我院2005年獲安徽省高職高專人才培養(yǎng)水平評估“優(yōu)秀”院校,2008年被省教育廳、財政廳確定為首批“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職業(yè)院?!绷㈨椊ㄔO單位,2010年被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為國家骨干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2014年以“優(yōu)秀”等次通過教育部、財政部驗收,2015年被評為“全國畢業(yè)生就業(yè)典型經驗高?!薄?015年被確定為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學建設單位和安徽省首批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單位。
第三條 師資隊伍
學院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在職教職工600余人,專職教師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的120余人,“雙師”素質專業(yè)教師占專業(yè)課教師總數90%以上。擁有省級教學團隊7個、省級教學名師7人、省級及以上優(yōu)秀教師6人、省級專業(yè)帶頭人13人、省級教壇新秀9人。
第四條 專業(yè)設置
學院目前設有會計系、經濟貿易系、財務金融系、工商管理系、電子信息工程系、藝術設計系、人文外語系、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和體育教學部等9個教學系部36個專業(yè),形成了以物流管理、市場營銷、計算機信息管理、動畫設計、會計5大優(yōu)勢專業(yè)為引領,包括7個國家級、13個省級、5個院級特色優(yōu)勢專業(yè)的完整體系。
第五條 就業(yè)情況
我院辦學模式和人才培養(yǎng)模式得到同行的認可和社會的好評,畢業(yè)生深受用人單位歡迎,就業(yè)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2004年至2006年連續(xù)3年獲得“安徽省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就業(yè)工作先進集體”稱號,2007年至2012年連續(xù)6年獲得“安徽省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標兵單位”稱號。2009年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是安徽省唯一獲表彰的高職院校。2012年被評為“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示范校”。2015年被評為“全國畢業(yè)生就業(yè)典型經驗高校”。
第三章 報名
第六條 報名資格
報名參加我院分類考試招生的同學,必須是已參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或對口升學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七條 報名時間及辦法
網上報名時段為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填報志愿時需選擇安徽商貿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專業(yè)
本著服務地方經濟發(fā)展和社會建設需要的原則,結合我院現有教育教學資源情況,我院今年分類考試招生總計劃為2175名,分19個專業(yè)。普通高考報名考生可報考三個專業(yè)志愿和一個專業(yè)服從志愿;對口升學報名考生可報兩個專業(yè)志愿,詳見下表1。
表1 分專業(yè)招生計劃一覽表
專業(yè)名稱 |
計劃數 |
||
合計 |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
其中:面向中職 |
|
合計 |
2175 |
1925 |
250 |
投資與理財 |
130 |
130 |
|
金融管理 |
65 |
65 |
|
物流管理 |
170 |
170 |
|
連鎖經營管理 |
65 |
65 |
|
人力資源管理 |
65 |
65 |
|
旅游管理 |
65 |
65 |
|
酒店管理 |
60 |
60 |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130 |
130 |
|
物聯(lián)網應用技術 |
130 |
130 |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185 |
65 |
120 |
法律文秘 |
65 |
65 |
|
文秘 |
125 |
125 |
|
藝術設計類 |
110 |
110 |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40 |
40 |
|
會計 |
260 |
130 |
130 |
市場營銷 |
130 |
130 |
|
房地產經營與管理 |
130 |
130 |
|
電子商務 |
130 |
130 |
|
報關與國際貨運 |
120 |
120 |
|
說明:1.學院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2.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專業(yè)的考生為了便于今后就業(yè),原則上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身體無任何殘疾,體貌端正。
3.藝術設計類按大類招生,分為動漫設計、視覺傳達藝術設計兩個專業(yè),入學后選專業(yè)。
4.免試、校長推薦制錄取占用分類考試招生總計劃。
5.以安徽省教育廳發(fā)展規(guī)劃處公布為準。
第五章 測試
第八條 評價方式
1.測試科目。
凡報考我院分類考試招生的普通高考報名考生(或對口升學報名考生)須參加省統(tǒng)考的“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合格后,再參加我院組織的“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或“職業(yè)技能測試”)?!拔幕刭|考試”成績作為評判是否有資格參加我院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或職業(yè)技能測試)的依據,不計入考生總分。
2.成績折算。
普通高考報名考生總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語文、數學、外語)成績+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加分;
對口升學報名考生總成績=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加分;
我院采取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yōu)榭忌诇y成績,由我院直接到省廳相關部門調取,若無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或該成績無法調取者,按照“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成績×2+加分”計算其總分。
第九條 考試科目
1.文化素質考試。
“文化素質考試”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命題,含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內容。卷面分值為300分,其中語文、數學每科120分,英語60分。采取合卷筆試的方法進行考試。
報考我院的考生在“文化素質考試”成績達省合格線后,普通高考報名考生參加我院組織的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對口升學報名考生參加我院組織的職業(yè)技能測試。不達線者不予參加測試及錄取。
2.職業(yè)適應性測試。
著重考查學生的職業(yè)適應、人文素養(yǎng)、思想品德、數字運算、數字推理、詞語替換、事件排序、圖形推理、邏輯推理等,測試時間為90分鐘,測試形式為筆試,總分300分。
3.職業(yè)技能測試。
根據考生專業(yè)大類,進行分類考核,著重考查學生技能特長,職業(yè)技能測試總分300分??忌筛鶕罂紝I(yè)選擇相應測試科目,包括:
?。?) 會計專業(yè)職業(yè)技能測試。
適用于會計專業(yè),測試時間為90分鐘。具體測試內容:①職業(yè)素養(yǎng);②原始憑證的填制與審核(即發(fā)票、支票等常見原始憑證的填制與審核);③記賬憑證的填制與審核;④人民幣真假識別。測試形式為筆試+實操。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專業(yè)職業(yè)技能測試。
適用于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專業(yè),測試時間為90分鐘。測試內容:①職業(yè)素養(yǎng);②計算機應用基礎;③Photoshop圖像處理。測試形式是職業(yè)素養(yǎng)為筆試,其他為上機實操。
第十條 領取準考證
普通高考報名考生于2016年4月7日攜帶身份證原件到我院領取準考證;對口升學報名考生于2016年4月16日攜帶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以上同學領取準考證時需同時交納報名測試費120元。如有符合我院加分政策的,需同時攜帶加分材料原件,現場審核。
第十一條 測試時間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備注 |
文化素質考試 |
3月20日上午 9:00—11:30 |
省考試院統(tǒng)考語文、數學、英語合卷。成績達省合格線方可參加??肌?/p> |
職業(yè)適應性測試 |
4月8日上午 9:00—10:30 |
??迹鎸ζ胀ǜ咧挟厴I(yè)生,筆試。 |
職業(yè)技能測試(會計專業(yè)) |
4月17日上午 8:30—10:00 |
校考,面向中職畢業(yè)生,筆試+實操。 |
職業(yè)技能測試(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專業(yè)) |
4月17日上午 10:30—12:00 |
???,面向中職畢業(yè)生,筆試+實操。 |
第十二條 考試地點
“文化素質考試”考點設在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所在地;
“職業(yè)技能測試或職業(yè)適應性測試”考點設在我院。
第十三條 加分政策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民委、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體育局、安徽省科協(xié)關于印發(fā)安徽省調整和規(guī)范高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辦〔2015〕22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以下情況者可適當加分:
序號 |
事項 |
證明材料 |
面向高中加分 |
面向中職加分 |
1 |
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 |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證明 |
10 |
5 |
2 |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
省軍區(qū)政治部出具證明 |
10 |
5 |
3 |
高中或中職階段在省級(含)以上德育實踐比賽(如全國中等職業(yè)學?!拔拿黠L采”比賽等)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
證書原件或獲獎文件 |
10 |
5 |
4 |
中職階段獲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報考會計專業(yè) |
證書原件 |
|
10 |
5 |
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僅限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及以上證書或參加省級以上藝術、體育比賽獲三等獎(含)以上者 |
證書原件或獲獎文件 |
5 |
3 |
6 |
高中或中職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的考生(僅限市級以上見義勇為者) |
證書原件或獲獎文件 |
5 |
3 |
說明:加分分值直接計入考生考核總成績,相同條款不累積加分,按高分計算,加分累計不超過20分。
第六章 錄 取
第十四條 普通高考報名考生錄取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總成績相同,再以文化素質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逐一錄取。職業(yè)適應性測試加權前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第十五條 對口升學報名考生錄取
錄取時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總成績相同,再以文化素質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此輪錄取中,若出現某一專業(yè)計劃未完成,我院將在尚未被錄取的考生中按照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予以錄取。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第十六條 校長實名推薦學生錄取
根據《安徽商貿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校長實名推薦制”細則》(見附件)具體實施。
第十七條 免試入學
報考我院的考生,在文化素質考試達到省合格線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免試入學。普通高考報名考生3月30日(對口升學報名考生4月12日)攜帶身份證原件、相關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業(yè)處招生科審核,審核合格,經公示無異議后,對口升學報名考生將預錄取到與原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專業(yè),普通高考報名考生參照考生填報志愿以及招生計劃預錄取。免試錄取考生不得超過專業(yè)計劃數的50%,若符合免試錄取考生人數超過所報專業(yè)計劃數的50%時,按文化素質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預錄取,成績相同情況下,由學院組織考核,按考核成績擇優(yōu)預錄取。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安徽賽區(qū))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三等獎(含)以上者。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安徽賽區(qū))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三等獎(含)以上者。
3.高中或中職階段在省級(限安徽?。┮陨霞寄艽筚惈@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市級以上技能大賽獲得二等獎(含)以上者,僅限與報考專業(yè)相近賽項。
經查實有在申報免試材料中弄虛作假及其他違規(guī)行為者,將直接取消報考我院今年分類考試招生資格,并報省廳有關部門做出嚴肅處理。學生就讀期間及畢業(yè)后,一經查實在申請免試入學中存在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學籍或注銷畢業(yè)證書,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第十八條 錄取確認
校長實名推薦、免試、參加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或職業(yè)技能測試等預錄取的考生,必須在4月28日-29日登陸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后,方視為正式錄取,否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被我院正式錄取后,不得參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及錄取和其他形式的升學考試及錄取。
第七章 入學待遇
第十九條 通過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新生入學后,在學費、住宿費、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yè)文憑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的學生完全一致;新生戶籍在入學時可自愿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第二十條 學院學生獎學金覆蓋面高達40%,一等獎學金1000元/學期,二等獎學金500元/學期,三等獎學金200元/學期,此外還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柏林獎學金、李健獎學金、恒生獎學金、天翼獎學金、臨時生活困難補助、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勤工儉學等。
第八章 日程安排
第二十一條 所有考生必須按照時間節(jié)點完成網上報名、領取準考證、參加測試等報名考試流程,具體安排如下:
1.2016年3月1日—4日,各市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2.2016年3月20日,全省統(tǒng)一文化素質考試;
3.2016年3月30日,辦理高中申請、審核免試入學手續(xù);
4.2016年4月12日,辦理中職申請、審核免試入學手續(xù);
5.2016年3月1日-30日,辦理校長實名制相關手續(xù);
6.普通高考報名考生:
?、?016年4月7日,領取職業(yè)適應性測試準考證;
?、?016年4月8日,參加職業(yè)適應性測試;
7.對口升學報名考生:
?、?016年4月16日,領取職業(yè)技能測試準考證;
②2016年4月17日,參加職業(yè)技能測試;
8.2016年4月19日,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
9.2016年4月28日-29日,預錄取考生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
第九章 紀檢與仲裁
學院紀委對分類考試招生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實施全程監(jiān)督。紀檢與仲裁電話:0553-5971065。
第十章 相關事宜
第二十二條 考生在報名期間提供虛假信息、考試期間存在違規(guī)違紀等情況,一經查實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進行處理,并上報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學生就讀期間及畢業(yè)后,一經查實在入學資格等方面存在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學籍,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第二十三條 學費按省物價局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投資與理財、金融管理、物流管理、連鎖經營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會計、市場營銷、房地產經營與管理、電子商務、報關與國際貨運、法律文秘、文秘專業(yè)3500元/年;電子信息工程技術、物聯(lián)網應用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yè)3900元/年;藝術設計類6500元/年。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化,按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審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所有關于分類考試招生的信息都通過我院網站或短信平臺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網站并保持報名手機暢通。
第十一章 聯(lián)系方式
招生就業(yè)處,咨詢電話:0553-5971066 5971046,監(jiān)督電話:0553-5971065
通訊地址: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qū)文昌西路24號,郵編:2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