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2018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統(tǒng)一高考和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上海市深化高等學??荚囌猩C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發(fā)〔2014〕57號)等文件精神,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上海外國語大學2018年繼續(xù)在上海市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
一、報名條件
符合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條件,志存高遠、品學兼優(yōu)、綜合素質優(yōu)秀、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yè)
2018年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專業(yè):英語、德語、德語(經濟學)、法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意大利語、翻譯、新聞學(國際新聞)、金融學、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經濟與貿易(日語)、法學、工商管理,各專業(yè)選考科目不限,列入一個專業(yè)組,只招收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具體招生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2018年4月20日—5月10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報名系統(tǒng)http://bm.chsi.com.cn/,進行實名注冊,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及學習成績,撰寫個人陳述,下載并打印報名表,簽字并由中學核實蓋章,再按要求上傳至系統(tǒng)。網上報名階段無需填報專業(yè)志愿,網上報名完成后無需郵寄紙質報名材料。
考生報名材料應當真實完整,報名材料中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繼續(xù)參與后續(xù)選拔認定的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
2.報名初審:學校專家組根據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并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審核,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從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采集,無需考生提供。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檔,于5月底在報名系統(tǒng)中公布。
3.填報志愿:高考出分后,通過初審且高考成績達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線的考生,在綜合評價錄取批次志愿中填報上海外國語大學和專業(yè)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guī)定為準)。
4.資格入圍: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依據高考成績和考生志愿,按照學校招生計劃數(shù)的1.5倍投檔(末位同分全投),入圍考生獲得參加校測的資格,6月27日學校招生網公布入圍名單,入圍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中打印準考證。
5.學校測試:6月28日,入圍考生憑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學校測試,未經校測者不予錄取。校測科目為英語聽力測試(100分)與英語口試面試(200分),總分300分,面試專家評分時還將參考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6.學考折算: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提供,學校折算如下10科成績: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命科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科技,單科合格計10分,不合格或無成績計0分,滿分100分。
7.錄取辦法:學校以高考成績、校測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折算成績按6:3:1的比例計算綜合評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成績、高考英語成績),按招生計劃擇優(yōu)確定錄取名單及錄取專業(yè),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核準并辦理錄取手續(xù)。被綜合評價批次錄取的考生無需再填報本科其余批次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xù)填報本科其余批次志愿。
總成績=高考成績÷660×600+校測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
四、管理監(jiān)督
1.上海外國語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2.學校加強招生信息公開,入圍校測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按教育部規(guī)定進行公示。
3.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委監(jiān)察處的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21-65422784,電子郵箱:jiwei@shisu.edu.cn。
五、聯(lián)系方式
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區(qū)大連西路550號(200083)
咨詢電話:021-55386006、55383668
電子郵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網: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六、本簡章由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海外國語大學
招生辦公室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