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學2015年美術類專業(yè)招生簡章(附則)
附則
三、附則
(一)考生考試期間費用自理。
(二)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我校將進行全面復查,若復查發(fā)現(xiàn)專業(yè)復試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學費、住宿費按浙江省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zhí)行,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收取,按年度實際修讀學分情況結算。
(四)此招生簡章同時在浙江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
上述內容如與教育部或相關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級招生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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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5年1月